近日,江油法院在执行一起委托合同纠纷案件中,坚持“刚柔并济”理念,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维护司法权威,又注重疏导化解,成功促成被执行人女儿主动提供担保,推动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当场履行部分款项21313元,实现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
本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迅速启动财产查控措施,依法冻结被执行人名下网络资金账户及银行卡,并划扣部分款项。执行文书通过电子方式及时送达,展现出高效规范的执行力度,为案件后续处理奠定基础。
执行法官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邓某可供执行的财产有限,若简单采取强制措施,不仅难以完全实现债权,还可能激化双方矛盾。为此,法官及时调整策略,积极组织双方沟通,一方面向申请执行人说明执行进展与潜在风险,争取理解信任;另一方面向被执行人耐心释法,明确指出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引导其主动承担责任。
考虑到被执行人年事已高、经济负担较重,法官主动延伸工作链条,与其女儿蒲某取得联系,详细说明案件情况与法律风险,动员其协助化解纠纷。经法官多次耐心沟通,蒲某认识到履行义务的严肃性与紧迫性,自愿为母亲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效促成双方和解。
根据和解协议,邓某当场支付部分款项,剩余部分自约定月份起按月分期偿还,其社保工资收入将专项用于债务清偿。通过柔性疏导与刚性约束相结合,不仅兑现了申请人合法权益,也缓和了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本案是江油法院践行“如我在诉”、深化执源治理的生动体现。下一步,法院将继续贯彻“刚柔并济”执行理念,在保持强制执行威慑力的同时,更加注重纠纷实质化解,通过温情司法与高效执行相结合,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助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