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公开报道显示,北京一名60岁大爷因架网捕获42只麻雀,被警方刑事拘留。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中。(2月26日《法治日报》)
据报道,麻雀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非法捕猎20只以上麻雀即可刑事立案,构成非法狩猎罪。因而,这名北京大爷因猎捕42只麻雀“被刑拘”,这完全属于罚当其责,罚当其罪,同时,这也是咎由自取,一点也不冤。
这起案例也无疑具有一定的警示意义,这不仅是对当事人的一种严惩和震慑,而且也是对其他人的一种警示和威慑。可以说,“猎捕42只麻雀被刑拘”是一记警钟。
众所周知,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我们人类自己。然而现实生活中,一些人却无视法律法规,漠视野生动物生命,竟然采取架网、猎套、枪杀等手段,对野生动物痛下毒手。
事实证明: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其实,大量捕杀野生动物的背后,往往存在着利益驱动。一些“职业杀手”无视法律法规,皆因非法获利丰厚,且容易逃脱法律制裁。加之,绝大部分野生动物的日常活动路线往往处于深山老林,导致监管、执法存在困难,这也无形之中使得猎捕野生动物之风难以得到有效遏止。
笔者以为,筑牢野生动物保护网,还需多方发力。一方面,亟须加大处罚力度。依法打击捕杀、出售、收购、运输、交易野生动物的不法行为,让野生动物的“杀手们”付出沉重的代价,使之不敢铤而走险;另一方面,亟须强化公民参与。每个公民都应树立野生动物保护意识,自觉抵制“野味诱惑”,不捕杀、不食用、不买卖,并积极善待、救助遇困野生动物。同时,亟须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公民积极大胆地进行举报,制止猎捕行为,打击猎捕者的嚣张气焰。
希望通过“猎捕42只麻雀被刑拘”这一案例,能警示更多的人“放下屠刀”,远离杀戮,从而让更多的野生动物安心、自由、快乐地生活在我们身边,并成为我们人类的好朋友。(浙江省开化县教师进修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