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强化古树名木保护法治意识,3月4日,舒城法院组织女法官前往舒茶镇石塘村开展古树名木保护专题普法宣传活动,将法治课堂搬进绿水青山间,以司法力量守护乡村“活文物”。
走进村落,一棵历经五百余年风雨的枫香树巍然耸立,高约二十米,枝丫在三月的微风中萌发新绿,树腰需四个成人才能合抱。女法官们与村民围绕在古枫树下,普法课堂在自然流淌的对话中缓缓展开。
“古树名木受法律保护,擅自修剪、移植、砍伐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还可能触犯刑法。”女法官们结合《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环境保护法》《森林法》等法律法规,以案释法、以案示警,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了古树名木的认定标准、保护范围、禁止性行为及法律责任。随后,女法官们向村民发放环境保护宣传资料,积极解答相关法律咨询,呼吁大家知法守法、爱绿护绿,从源头上筑牢生态保护防线。
古老的枫树静静伫立,见证了法治宣传的温情与力量;和煦的春风吹拂乡野,传递着司法为民的初心与担当。舒城法院将持续立足审判职能,不断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内容,深入开展接地气、有温度、入民心的法治宣传活动,让法治精神如古枫般根深叶茂、常青常在,为基层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注入更加坚实的法治力量。(作者单位:安徽省舒城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