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7日16时许,酒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川北高速公路大队,大队民警在执勤中发现一辆小型普通客车存在超员嫌疑,随及将该车拦停检查。经现场核查,驾驶员郝某驾驶的豫N****R小型普通客车核载5人,实载6人,超员率达20%以上50%以下。民警依法对赵某作出罚款200元,扣3分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安全转运超员乘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