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古蔺县的这起婚闹事件,令人错愕——一名男子被扒去外衣绑在树上,众人向其泼洒酱油、投掷生鸡蛋,围观者笑声与拍照声此起彼伏。当地民政局回应称“没犯法”,只是“庆祝方式不一样”。这番话听来刺耳,却折射出一个深层困境:当低俗婚闹披上“传统习俗”的外衣,许多人便丧失了判断是非的标尺。
习俗不是违法的挡箭牌。 将人捆绑于树、泼洒污物,无论冠以何种“喜庆”之名,本质上都是对他人人格尊严的践踏。民法典明确规定,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即便当事人碍于情面未予追究,也不能改变行为本身的违法属性。民政局的“没犯法”之说,实则混淆了“未报案”与“不违法”的界限——正如小偷行窃未被抓获不等于盗窃合法,违法与否的判定权在法条,而非当事人的容忍度。
“喜庆”之名下的暴力,往往比明火执仗的侵害更具腐蚀性。 婚闹之所以屡禁不止,恰在于它裹挟着“沾喜气”“凑热闹”的集体狂欢,让施暴者心安理得,让受害者有口难言。四川泸州这起事件中,围观者举着手机拍照发笑,无人上前制止——这种集体性的道德麻木,远比个别人的低俗行为更令人忧心。当羞辱他人成为一种可被围观、被传播的“娱乐节目”,社会文明的底线便已悄然失守。
法律是底线,但仅靠法律远远不够。 婚闹的治理难题在于,它往往发生在熟人社会的灰色地带——受害者不愿撕破脸,旁观者觉得“大喜之日别扫兴”,执法者难以主动介入。破解之道,除了普法教育让公众知晓“婚闹可能入刑”的法律后果,更需一场深入人心的文化清理。村规民约应当明确列举禁止性条款,让“不闹”成为新的体面;婚礼主家可以事先声明拒绝低俗婚闹,把丑话说在前头;酒店、婚庆公司等行业主体也应承担劝阻责任,不做低俗闹剧的场地提供者。
从“不敢言”到“不愿言”再到“不必言”,是社会文明的进阶。 当下我们首先要实现的,是让受害者敢于说“不”——这不仅需要法律撑腰,更需要社会舆论形成“抵制低俗婚闹是正义之举”的共识。当第一个站出来制止的人不再被视作“扫兴者”,当手机镜头从拍摄闹剧转向记录温情,婚闹才能真正回归“闹”的本意——热闹而非胡闹,喜庆而非羞辱。
一场婚礼,本应是爱情的见证、亲友的祝福。若非要将一个人的尊严绑在树上任人泼洒才能证明“关系铁”“玩得起”,那么这份“铁”不过是暴力的遮羞布,这种“玩”恰是文明的照妖镜。对低俗婚闹,法律要亮剑,舆论要发声,每个人更要拿出不沉默的勇气——因为你今天的沉默,可能就是明天自己被绑上树时无人搭救的预演。 (新城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