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院校合作交流,推动法学理论教育与司法实践有机衔接。4月29日,珲春林区基层法院与延边大学法学院开展法学实践教学基地签约暨揭牌仪式,珲春林区基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肖英杰、在家党组成员及部分干警;延边大学法学院院长吴东镐、副院长康贞花、景明浩,实训中心主任金京梅,教师支部书记韩昌善,国际法教研室主任金明子,教师赵雪燕;东北虎豹国家公园管理局珲春分局杨文奇参会。
仪式上,双方就共建实践教学基地的合作细节、发展方向交换意见,达成高度共识。双方一致认为,院校共建能够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一方面让法院的实践资源成为法学教育的“活教材”,另一方面让高校的理论研究为司法实践提供“智力支持”,真正实现“教学相长、双向赋能”。
随后,珲春林区基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肖英杰和延边大学法学院院长吴东镐郑重签署实践教学基地协议书,并共同为实践教学基地揭牌。根据协议,双方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机制,珲春林区基层法院将常态化接收延边大学法学专业学生开展实习实训,选派优秀法官担任实践导师,通过庭审观摩、案例分析、模拟审判、跟班学习等多样化形式,帮助学生将课堂所学的法学理论知识转化为解决实际问题的实务能力。
此次共建合作,是双方立足自身优势、响应时代号召的重要举措,更是院校携手服务法治建设的生动实践。未来,双方将以实践教学基地为纽带,持续深化合作内涵、拓展合作领域,着力打造院校协同育人的示范样板,培养更多适应新时代法治建设需要的复合型、应用型法治人才,为推进区域法治建设、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校院合力。(作者单位:珲春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