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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山法院:4天,2.6万元赔偿款到账!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吴宣萱  日期:5/6/2026 字体: [大][中][小]

   “没想到这么快就能拿到赔偿款,这下后续治疗费用有着落了,真是太感谢法官了……”4月30日,申请人舒某在收到全部执行款后,激动地向执行法官表示感谢。

    从执行立案到案件执结,仅用4天时间,光山法院便高效兑现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用司法速度与温度切实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彰显了新时代法院执行工作的责任与担当。

    案情回顾:

    2024年,张某因需出售稻谷,与谢某达成买卖合意,约定由谢某负责装车工作。为完成装车任务,谢某委托潘某联系了舒某等工人前往张某家中作业。

    装车现场分工明确,谢某与张某负责过磅记账,潘某负责上包,舒某等人负责扛包转运。然而,舒某扛包时不慎摔倒受伤。事故发生后,谢某第一时间安排人员将舒某送往医院,并垫付了部分费用。因舒某与谢某多次协商赔偿事宜未果,遂将谢某诉至光山法院。

    经法院审理查明,舒某等人按照谢某的指令进行装卸工作,工作完成后由谢某发放劳务报酬,双方形成事实上的劳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结合双方过错程度,判决谢某承担60%的赔偿责任,需向舒某支付赔偿款2.8万元。

    执行情况:

    判决生效后,谢某未主动履行,让仍需后续治疗的舒某雪上加霜。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舒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在了解舒某的迫切需求后,4月27日立案当日,执行法官便向谢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同步对谢某名下的财产进行全方位查控,但未发现足额财产。

    随后,执行法官主动与谢某取得联系,一方面耐心释法明理,讲清判决依据,明确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将承担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结合舒某的情况,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引导其主动履行赔偿义务。在一次次的耐心沟通下,谢某态度终于有所松动。

    为了趁热打铁,4月30日,执行法官组织谢某与舒某面对面协商,化解双方因赔偿事宜产生的矛盾,引导双方互谅互让。最终舒某表示愿意退让一小步,双方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谢某当场将款项转给了舒某,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从立到结,仅用四天,光山法院以实际行动展现了执行速度,践行了“司法为民”宗旨。下一步,光山法院将持续深化执行攻坚,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用足用好各项执行措施,不断提升执行质效,努力将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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