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英山法院杨柳法庭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法为据,以情为桥,成功化解一起一起赠与合同纠纷,彰显人民法庭扎根一线、实质解纷的司法担当。
原告胡某(化名)与被告刘某(化名)于网络相识并建立恋爱关系,恋爱期间,原告胡某出于表达爱意等目的,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方式多次向被告转账,累计金额73424.64元。然而,这段感情未能修成正果,双方因性格不合分手后,原本浓情蜜意时表达爱意的转账却成为情断时争议的伏笔,胡某要求刘某返还恋爱期间转账的相关款项,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后,胡某诉至法院。
面对这起情感与经济纠葛交织的案件,承办法官在详细了解案件来龙去脉和双方诉求后,决定以调解方式入手,力争实现“债清情也清”,让双方好聚好散。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充分考虑双方权益及情感因素,耐心细致地为双方当事人释明相关法律法规,厘清恋爱期间赠与、普通经济往来与借贷的法律边界,并从情理角度进行劝解,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理性对话沟通,心平气和解决问题。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刘某主动向胡某返还10000元,这起因恋爱转账引发的纠纷得以一次性化解。(作者单位:英山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