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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五环境日丨镇康法院:以庭代普护青绿 以案释法润民心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阮赫鑫  日期:6/5/2026 字体: [大][中][小]

    为深入推进生态文明法治建设,切实增强群众生态保护和野生动物保护法治意识,在“六五”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镇康县人民法院立足司法主责主业,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本次活动特邀镇康南捧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市生态环境局镇康分局、县税务局干部及辖区群众代表到庭旁听,以庭审为课堂、以案例为教材,通过“以庭代普、以案释法”的形式,开展沉浸式生态法治宣传教育。
整场庭审程序规范、严谨有序,合议庭依法有序推进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各个环节,全面查清案件事实、明晰法律责任。该案系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典型案件,直接关乎辖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环境安全,具有典型的警示教育意义。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结合案件实际,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精准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入阐释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以及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违法本质、社会危害及法律后果。让旁听群众近距离感受司法威严,直观认清破坏生态、伤害野生动物行为的社会危害性。通过现场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释责,告诫广大群众摒弃侥幸心理,自觉抵制猎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及制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主动摒弃破坏生态的不良习气,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争做绿水青山的守护者、生态文明的践行者、生态法治的传播者,切实以实际行动守护辖区青绿底色。

    旁听人员纷纷表示,此次“公开庭审+现场普法”模式,打破了传统普法单向宣讲、被动聆听的局限,将严肃的庭审现场转化为鲜活的法治课堂,变“被动听讲”为“沉浸式学法”,真正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生态效果有机统一,希望今后法院多开展类似普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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