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阿姨,我想跟着妈妈生活,这么多年,一直都是她陪我看病、陪我读书。”在安静的谈心室里,14 岁女孩小孟轻声诉说埋藏心底许久的心愿。近日,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妥善调解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承办法官秉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化解一对离异夫妻间的隔阂,为身患先天疾病的女孩构筑起温暖安稳的成长港湾。
孟某与郑某曾是邻里眼中的恩爱夫妻,奈何婚后矛盾不断,最终二人协议离婚。双方离婚时约定,年幼的女儿小孟由父亲孟某抚养,母亲郑某每月支付抚养费。可离婚后的生活,和当初的约定截然不同。孟某为了生计常年奔波,根本抽不出时间照料女儿的饮食起居、学习生活。无奈之下,小孟便一直跟随母亲郑某一同生活。
如今小孟已升入初中,学业、生活各项支出持续增加。雪上加霜的是,小孟自幼患有先天性疾病,每月定期复查、购药都需要持续支出,各项开销叠加让郑某独自承担压力巨大。为此,郑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变更女儿抚养权,要求孟某按月支付抚养费,并共同分担孩子后续产生的医疗费用。
承办法官意识到此案不能简单开庭争辩。已满14岁的少女常年受病痛困扰,心思敏感细腻,倘若让父母当庭对峙,极易给孩子造成难以抚平的心理创伤。于是,法官特意安排单独谈心,倾听少女积压多年的心里话。“这么多年,妈妈每天早起给我做早饭,晚自习接我回家,我身体不舒服时,整夜守着我的也是妈妈。爸爸工作太忙,很少有时间陪我,我想以后一直和妈妈生活在一起。”
掌握孩子的真实意愿后,法官组织孟某、郑某开展面对面调解,双方一落座便争执不休。郑某红着眼眶倾诉:“孩子上学花销本来就大,她身体又不好,我一个人的工资实在扛不住,变更抚养权不是跟你争,是想给孩子更稳定的生活。”
孟某内心却十分抵触:“当初离婚时双方约定孩子由我抚养,一旦变更抚养权,我担心女儿会和我日渐疏远。此前我也从未主动向你索要过抚养费。”
两人各执一词,调解陷入僵局。法官见状立即温和劝导:“法律明确规定,年满八周岁未成年人抚养权的归属,必须尊重其真实意愿。这么多年,孩子心里早已把妈妈当成依靠。”
法官继续温和劝导:“你们二人争执输赢不重要,孩子身心健康才是第一位。女儿心里一直惦记、爱着你,这份父女之情不会因为抚养权变更而变淡,血缘更不会因此断裂。即便孩子随母亲一起生活,你依旧是孩子父亲,可以随时探望陪伴女儿。”
听完法官一番推心置腹的劝说,孟某沉默许久,想起多年错过的女儿成长瞬间,心中满是愧疚,渐渐放下执念。双方换位思考后,达成一致:小孟变更为由母亲郑某直接抚养,孟某每月支付1000元抚养费,孩子今后产生的合理医疗费,由父母二人平均分担。
处理家事纠纷,厘清法律权责只是基础,修复破碎亲情才是初心。一纸调解文书,无关输赢对错,既抚平了离异家庭的伤痕,又守护了无忧的少女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