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滨江公安紧盯群众身边的民生小微案件,严打各类侵财违法行为。
7月2日清晨,滨江区某菜场一蔬菜摊摊主报警,称有人偷拿菜品企图逃离。接警后,长河派出所民警迅速到场处置。经查,违法行为人李某在选购木耳菜、金针菇、面条等食材时,趁摊主不备将未付款商品藏入随身包内企图离场。
为进一步核实情况,民警调取现场监控,竟发现李某并非初犯。两天前,她在同一摊位也曾有过类似行为,仅支付部分商品费用便将剩余食材带走。
面对证据,李某对其两次盗窃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原来,她在首次得手后心存侥幸,认为无人察觉,遂再次作案。经警方核实,李某行为已构成盗窃。案件办理期间,民警对李某进行了严肃的普法教育。
事后,李某主动向摊主赔礼道歉并全额赔偿损失。最终,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违法行为人李某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勿以恶小而为之。法律不存在“小额豁免”,无论涉案金额大小,故意窃取他人财物均属于违法行为。警方提醒,侥幸心理是违法的根源,切勿因一时贪念或寻求刺激而触碰法律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