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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金福:防溺水靠“物防”更需靠“人防”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叶金福  日期:7/17/2026 字体: [大][中][小]

    台风过后,热浪无缝衔接,防溺水又成头等大事。7月14日,记者在浙江省宁波市余姚探访发现,人防、技防已到位,“不盲救、就地取材”的施救共识也已深入人心——媒体曾建议设置的“救命竿”,如今正立在岸边,守护着生命底线。(7月17日《宁波日报》)

    眼下,正值三伏大热天,许多人选择下河、下水库游泳洗澡避暑,但各地溺水事故也随之多了起来,这其中既有小孩溺亡,也有大人溺亡。可以说,“溺水悲剧”几乎年年上演。

    如何防范溺水事故?笔者以为,在河边放置“救命竿”,这无疑是一个好办法。有了“救命竿”,一旦有人不慎溺水,过往群众就可利用“救命竿”及时对溺水者予以施救,让溺水者避免溺亡。可见,为有效防范溺水事故,在河边放置“救命竿”,这样的“物防”很有必要。

    但笔者以为,防溺水仅靠“物防”还不够,更需靠“人防”。首先,政府部门作为当地防溺水的责任主体,理应积极承担起防溺水的责任和担当,除了在易发生溺水事故的水域设置醒目的防溺水警示牌、放置救生圈、救命竿之外,还需组织人员进行巡河,一旦发现有人在危险水域游泳,应及时劝阻,并通过广播、喇叭等加强防溺水宣传和教育,把溺水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其次,学校作为教育主体部门,要根据时间节点对学生切实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不妨通过播放警示教育片,或通过身边的真实溺水案例,让那些喜欢下河洗澡或游泳的孩子自觉远离危险水域,从而避免溺水事故的发生。

    其三,家长作为第一监护人,要对孩子加强严格的管护和监督,绝不能任由孩子在危险水域“野游”或“盲游”,不妨陪着孩子下河洗澡、游泳,或带孩子到游泳馆等安全的地方洗澡、游泳,防止发生溺水事故。

    我们相信,唯有政府、学校和家长这些“人防”到位了,再辅以设置救命竿这些“物防”作后盾,才能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溺水事故的发生,让溺水悲剧不再年年重演。(浙江省开化县教师进修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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