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运动充满激情与活力,是青少年强身健体、休闲娱乐的常见运动方式,球场上争抢磕碰本是常事,可两名少年一时冲动拳脚相向,两家就赔偿事宜僵持不下。近日,柳河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未成年人打篮球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既厘清权责妥善赔付,也给两名少年上了一堂直观的法治课。
张某(化名)、李某(化名)均为未成年人,事发当天同在公共篮球场打球,抢球过程中言语不合发生口角争执。年少气盛的二人未能克制情绪,争执很快升级为肢体冲突。混乱中张某手部受伤,眼镜当场摔坏,紧急送医后确诊掌骨骨折。家属随即报警,公安机关委托专业法医出具鉴定,张某伤情构成轻微伤。
公安机关多次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工作,但双方在事故责任划分、赔偿款项金额等经济赔偿核心问题上各执一词,几番调解无果后,双方一致确认通过诉讼解决赔偿争议,张某的法定代理人依法向柳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及其监护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结合卷宗材料、公安调查笔录、伤情鉴定报告,全面梳理案件事实。法官心里清楚,原被告都是未成年人,只是运动中突发的偶发矛盾,如果一纸判决硬性划分责任,只会加深两个家庭的隔阂,孩子往后心里也容易留下心结,不利于他们树立正确处理矛盾的观念。综合考量未成年人保护原则,法官决定优先采用调解方式化解纠纷。
调解当天,双方家长带着孩子一同来到法院调解室,刚落座气氛就十分紧绷。张某家长率先表达不满:“孩子骨折要休养好一阵子,眼镜也直接打碎,医药费、复查费全是我们自己垫付,对方到现在都没一句道歉。”李某家长也有抵触情绪,辩解道:“冲突不是我家孩子单方面挑起来的,双方都动了手,不能所有损失都由我们承担。”两个少年低头坐在家长身边,互相不愿对视,依旧带着赌气的情绪。
见双方对立情绪浓重,法官先让两位家长稍作等候,单独把两名少年带到一旁谈心教育:“球场上有摩擦很正常,你俩动手互殴,一个长时间疼痛休养,耽误日常学习活动,一个让家里承担经济赔偿,两个家庭都跟着操心受累,暴力从来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一番疏导过后,两名少年都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不妥,先后主动向对方承认错误,少年间的矛盾率先缓和下来。
随后法官回到调解室,向李某父母详细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未成年人侵权责任、监护人损害赔偿的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掌骨骨折伤情、治疗情况、鉴定结果,清晰剖析案件责任,列明各项合理损失依据。
为了打消双方顾虑,法官在两方之间反复沟通协调,不断化解双方心里的怨气。李某父母听完法条解读、看清全部损失凭证,再看到自家孩子真心认错,心里的抵触慢慢消散,主动提出愿意承担赔偿;张某家属看到对方积极诚恳的态度,也愿意适当让步。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李某一次性赔偿张某各项损失共计2100元,并当场足额履行完毕全部赔偿款项。
纠纷彻底化解后,双方对处理结果均表示满意,原告方主动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法院依法审查后,裁定准许原告撤诉,这场球场冲突引发的赔偿纠纷圆满解决。
下一步,柳河法院将持续聚焦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在处理未成年人矛盾时坚持“教育、感化、挽救”原则,同时加大未成年人普法宣传力度,引导未成年人树立规则意识与法治观念,学会理性、合法化解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