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践行调解优先、案结事了人和司法理念,高效化解商事纠纷,精准护航物流行业良性发展,8月1日,通化铁路运输法院当庭成功调解一起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件。
原、被告长期存在货物运输合作关系,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双方因运费结算问题产生争议。纠纷发生后,双方多次自行协商沟通,但各持己见、分歧较大,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无奈诉至法院寻求司法解决。
庭审中,承办法官认真核对案件证据,清晰梳理案件事实,精准把握双方争议核心。考虑到该案属于经营性涉企纠纷,双方无激烈对立矛盾,且仍有合作基础,为最大程度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减少诉讼对生产经营的影响,承办法官秉持“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工作理念,组织双方开展当庭调解。承办法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法律规定,向双方当事人明晰权利义务、厘清法律责任,细致解答当事人疑惑,破除法律认知误区。同时立足物流行业经营特性,兼顾情理与法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
“法院高效调解,既解决了纠纷,又保住了我们的合作关系,非常暖心。” 双方当事人对通化铁路运输法院公正高效、温情便民的司法服务给予充分肯定。
下一步,通化铁路运输法院将持续深耕涉企纠纷实质化解工作,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灵活运用调解手段高效化解商事纠纷,坚持公正与效率并重、法理与情理相融,以优质司法服务护航辖区市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