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绩观是党员干部履职用权的价值航标,决定着工作的出发点与落脚点。对于基层法治战线工作者而言,树立正确政绩观,核心是坚守法治为民初心,关键是秉持实干担当作风。基层法治工作直面群众诉求、承载治理重任,容不得半点虚功、来不得丝毫浮躁,唯有以正确政绩观为引领,把实干精神贯穿履职全过程,才能真正把法治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守护好一方公平正义与平安稳定。
树立正确政绩观,以法治为民校准实干方向。法治工作的根基在人民,政绩的评判标准也在人民。现实中,个别地方存在重办案数量轻化解实效、重考核排名轻群众感受的偏差,看似数据亮眼,实则背离法治初衷。基层法治工作者要自觉摒弃功利化思维,不搞“纸面政绩”“数字政绩”,始终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满足群众法治需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坚持依法履职、实事求是,确保每一项工作都沿着法治为民的正确方向推进。
践行正确政绩观,以履职尽责夯实实干根基。实干担当不是空喊口号,而是体现为每一项业务的精准落地、每一起纠纷的有效化解。基层法治工作头绪多、任务细,从重点人群排查研判到户情信息梳理完善,从政策法规宣传普及到一线入户走访服务,每一环都考验着业务能力与责任担当。要持续强化业务培训,推动基层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政策要求与工作流程,不断提升依法办事、破解难题的本领,以过硬的业务素质扛起基层法治治理的职责使命。
检验正确政绩观,以群众口碑评判实干成效。政法工作的政绩好不好,最终要看群众满不满意、社会安不安定。要树立科学的评价导向,不把台账厚度、报表数量作为衡量工作的核心标尺,而是把矛盾化解的实际成效、服务群众的真实口碑、维护稳定的长效成果作为核心评价依据。引导干部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实事,多解群众牵肠挂肚的难事,不贪一时之功、不图一时之名,让政绩经得起实践、人民和时间的三重检验。
道阻且长,行则将至。基层法治建设是一项久久为功的基础性工作,广大基层法治工作者当始终以正确政绩观为指引,立足岗位实干笃行、担当作为,一步一个脚印夯实基层治理法治根基,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筑牢坚实的基层支撑。(河北省保定市望都县望都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