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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护“未”来 | 党建红映照法治蓝,“民刑协作”护佑少年成长!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王宇菲  日期:9/17/2026 字体: [大][中][小]

    青春孕育希望,法治护航成长。为扎实推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近日,柳河县人民法院第二党支部党员干警王宇菲走进安口镇五人班学校,以法治副校长身份,带来一堂“拒绝黑恶,护航青春”的主题法治课。此次宣讲跳出单一普法授课的固有模式,把党建引领与民事、刑事审判业务深度融合,为未成年人构筑起抵御有组织犯罪侵害的防护网。

   “同学们,什么是黑恶势力?遭遇校园欺凌应当怎样保护自己?”课堂之上,法治副校长结合同学们身心成长特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搭配身边真实案例,向同学们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相关规定。围绕黑恶势力伪装渗透未成年人的常见手段、如何识别和防范有组织犯罪侵害等重点内容展开讲解,引导孩子们擦亮双眼、明辨是非,树立牢固的法治意识。一问一答的互动交流,调动起现场同学们的参与热情,在潜移默化中筑牢青少年的思想防线。

    这场看似普通的校园普法,背后是支部党建与审判业务相互赋能的实践探索。柳河法院第二党支部集合民事、刑事审判力量,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上探索出民刑协作的工作思路。刑事审判重在“惩与防”,严惩侵害未成年人及拉拢未成年人参与有组织犯罪的恶势力;民事审判则重在“抚与救”,聚焦未成年人民事权益保护、心理创伤干预以及家庭教育指导。

    为了让宣讲内容既有法律震慑力,又饱含司法温情,备课阶段,支部干警中民事庭与刑事庭业务骨干联动合作,既梳理黑恶势力拉拢蛊惑未成年人的典型套路,又结合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向同学们传授维权途径与自我保护方法。这种“前置预防+全方位保护”的“民刑协作”模式,把党支部的组织优势转化为守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合力,做到惩治犯罪与权益保护双向发力。

    下一步,柳河县人民法院第二党支部将持续发挥“民刑协作”支部特色,不断创新普法形式,开展更多贴合青少年需求的法治宣讲活动,以党建红赋能法治蓝,用心守护未成年人平安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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