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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金福:住宅楼里办民宿,该管管了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叶金福  日期:10/13/2026 字体: [大][中][小]

    “深夜喧哗、追逐打闹问题频发”“门禁被破坏”“电梯长期超负荷运转,频繁发生故障,存在安全风险”……据报道,一段时间以来,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上,可以看到不少网友反映住宅楼内的民宿、网约房扰民问题。除了影响小区安宁外,还出现违规改建成民宿的现象。(10月12日《人民日报》)

    按说,一些小区业主把自家住宅改造成民宿对外经营,这是盘活闲置房源的经营选择,本无可厚非。但住宅楼里办民宿,一旦无序经营,野蛮生长,必定会带来扰民、安全等一系列问题,给小区其他居民的日常生活、个人安全造成一定的影响和威胁。

    住宅楼里办民宿,弊端显而易见。一方面,大量陌生游客频繁进出楼栋,行李箱拖拽声、深夜喧哗声,无疑会打破小区原本安静的生活节奏。另一方面,不少民宿经营者为容纳更多客人,私自改动房屋结构,挤占消防通道,也会埋下火灾隐患。同时,部分民宿不严格落实入住实名登记,外来人员流动复杂,更给小区治安管理增加不小压力,邻里矛盾也会随之频频爆发,破坏邻里和谐。

 也许有业主会说,房子是自己的,想怎么经营就怎么经营。但殊不知,法律早已给住宅房的使用划定了红线。《民法典》明确规定,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除遵守法规和小区规约外,必须经过有利害关系业主一致同意。如果经营者事先不征求邻居意见,征得同意,擅自上线平台接单,那显然是一种违法违规行为。

    住宅楼里办民宿,相关部门应该站出来管一管。一方面,公安、文旅、监管等职能部门要厘清多方责任,不妨细化管理规则,建立联合巡查机制,对未经审批、私自经营的违法违规行为,既要及时叫停,又要严厉处罚,绝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凭“住宅楼里办民宿”野蛮生长。

    另一方面,物业也要发挥前端作用,一旦发现小区住宅楼里办民宿的违规经营行为,就要及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等候处置,绝不能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对住宅楼里办民宿的违法违规行为,不闻不问。

    当然,小区业主想要开办民宿,要先落实前置备案机制,必须提交利害关系业主同意证明、消防检查材料、治安管理承诺书,完成备案之后才能上线平台接单,从源头上过滤无证经营房源。

    住宅小区不是商业酒店。住宅楼里办民宿,既要尊重经营者的创收需求,更要守住小区居民安宁居住的底线,做到有规可依、有据可管。唯有监管部门细化管理规则,小区物业发挥前端作用,再辅以经营者守住自律底线,才能兼顾文旅消费需求与居民安居权利,既让小区回归宁静,又让民宿规范有序发展。笔者以为,这才是“住宅楼里办民宿”的正确打开方式。(浙江省开化县教师进修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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