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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金福:“好邻居当监护人”值得大力推广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叶金福  日期:10/26/2026 字体: [大][中][小]

    一位九旬独居失能老人无近亲属照料,照料他40年的邻居经法院依法审查,被指定为监护人。这则近日裁判的案例,让邻里温情和意定监护制度一同走进公众视野。 (10月26日《新华日报》)

    在传统的养老模式中,子女、亲属是很多老年人晚年的依靠。但现实中,也有相当一部分老年人因无儿无女、没有亲属、过早失独等诸多原因,而面临着“无血亲可依靠”的尴尬,这也让这部分老年人陷入了“老无所养”的困境之中。

    难道就没有一个破解这部分老年人“老无所养”的好办法了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这起“好邻居当监护人”的案例,无疑打破了“养老靠血亲”的固有思维,为破解独居老人养老难题提供了全新路径。

    一方面,有了“好邻居当监护人”,这些独居老人的日常照料、看病就医、身后事安排等就有了依靠,不再出现一日三餐无着落、有病无人送医、死后数月没人发现等现象。另一方面,有了“好邻居当监护人”,也能让帮扶邻居安心、坦然地照料老人,不再瞻前顾后,怕这怕那。同时,更为重要的是,有了“好邻居当监护人”,也补齐了制度化养老的温情短板,让更多独居老人对如何安排养老有了参考和借鉴。

    此外,“好邻居当监护人”,这也是对好邻居的一种正向回馈。老人历经岁月沉淀,深知谁最真心待己,在可以自主抉择时,将晚年余生、生活起居全权托付给好邻居,这不仅是一份法定责任的移交,更是一份沉甸甸的人心认可,是对好邻居多年付出最温暖、最郑重的回馈。

    俗话说得好:“远亲不如近邻。”好邻居的无私照料,温暖了老人的晚年;老人的真诚托付,肯定了邻居的善意。希望这起“好邻居当监护人”的典型案例能够在各地大力推广,从而既尊重老年人自主选择晚年生活的权利,也为好邻居的善意担当赋予合法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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