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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人民大会堂的大山律师

人生有两种生活,一种是燃烧,一种是腐烂。我愿在燃烧中释放自己的生命,在奉献中体会生命的价值,让生命发出璀璨的光芒。
-----汪忠流

2012年7月15号,作为律师代表,他光荣地走进了北京人民大会堂,出席“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1年总结表彰暨2012年派遣工作新闻发布会,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顾秀莲、司法部部长吴爱英的接见,并代表优秀志愿律师发言。他叫汪忠流,一个选择了法律援助志愿服务为人生足迹的岳西律师。

  汪忠流出生在安徽省岳西县,一个国家级的贫困县。2003年,抱着对法律事业的向往,他自学考取了司法资格,并成为安徽中辉律师事务所一名优秀律师。从业以来,他凭着扎实的理论功底,认真负责的敬业精神,先后办理了200多起民事和刑事案件,担任了多家企业和行政执法机关的法律顾问,在岳西这个贫困山区闯出了自己的一片天地。工作之余,他始终在思考如何回报社会,用律师这个职业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为那些需要帮助的贫困群体提供更多更优质的法律服务,让自己的人生在法律服务这个职业中绽放出更灿烂的光彩。

  2009年,司法部等部门招募志愿律师到全国最边远贫困地区进行法律援助,得知消息后他赶紧报了名。但由于招募计划少,没能如愿。2010年他再次报名,终于如愿以偿,成为了一名光荣的“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志愿律师,并被派遣到四川省最边远贫困的甘孜藏族自治州白玉县。

  白玉县地处偏远山区,距省会成都有800多公里,藏族同胞占人口的90%,经济发展和文化教育滞后,至今还有十三个乡镇没有通电,农牧民中文盲半文盲占总人口的绝大多数,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处理问题方式还沿用着古老的“血亲复仇”等陋习。但这里却拥有着丰富的金矿、虫草等珍贵资源,农牧民经常为开采权等发生矛盾纠纷,流血事件屡见不鲜。

2010年7月,经过长达一个多星期的奔波,汪忠流独自一人背着行囊来到了远在千里之外,几乎与世隔绝的白玉县,成为白玉县有史以来的第一位律师。他来到白玉后,克服高原反应,克服生活上的诸多困难,深入村寨和农牧民家中了解民情,熟悉风俗,排查民间纠纷,宣讲法律知识,依法调处了多起村寨纠纷和人身伤害案件。藏族四郎泽仁等30多位藏民为成都某建筑公司在白玉县一建设工程提供沙石、水泥运输等劳务过程中,某建筑公司拖欠劳务款30多万元提供法律援助。他离开白玉前,一审已经审结并胜诉。2012年3月30日,因该案被告上诉中院,汪律师由湘西再度入川,再次将案件成功调解结案。即将离开白玉时,得知消息的这30多位藏族同胞赶到车站,含泪为他送行,献上一条又一条洁白的哈达,一一与他隆重地行碰头礼,感动得汪忠流泪流满面,他深知这种藏族最崇高最亲密的礼节,就是老百姓对他最崇高的奖赏。

  第二年汪忠流受派来到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保靖县服务。这里虽山青水秀,但自然条件十分恶劣,土家族、苗族群众生活仍很困苦。田庆凤,一个为生活苦苦劳作的土家族汉子,2011年1月26日,在突如其来的车祸中致高位截瘫。飞来的横祸,让正值壮年且是家庭顶梁柱的他,自感生不如死。看着这个家庭,上有白发苍苍的三位七十多岁老人,下有穿着带有补丁衣服的两个未成年孩子,做为志愿律师,他深感责无旁贷。他把基金会发的一个月生活费1000元,塞进了田庆凤的口袋,并到残联为其办了残疾证,找县领导汇报,解决其家庭生活困难,并请求安徽省律协倡议全省广大律师为他家捐款。与此同时,面对这个只有车辆牌照,责任人逃逸、证据极度缺乏的案件,他多次到事故发生地调查,颠簸到千里之外取证,终于用证据使得案件从立案到判决执行全程推进。当拿到91万余元的赔偿金时,病榻上的田庆凤感激地说,“是汪律师给了我第二次生命。”田庆凤在寄给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安徽省司法厅等单位的感谢信中感激地说:“怀揣着保靖县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我感慨万千,泪流满面,我代表全家衷心感谢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领导组织“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活动这项德政工程、民生工程,派遣优秀律师汪忠流为我们弱势群体无偿提供法律援助!”

第三年在黔东南州,汪忠流律师根据黎平县群众法律意识淡薄的情况,在办理好法律援助案件的同时,他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法律宣传,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积极参加黎平县司法局等单位组织的“确保高速公路平安畅通”和“法律援助为民服务”法律宣传活动。与当地司法局同志们一起开展“维护农民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的法制宣传。亲自编写《致黎平县人民群众的一封公开信》,宣讲法律援助、交通安全、工伤保险等相关法律法规。在《法制黎平》和《贵州法律援助空中热线》等法制节目中,以案说法,教育和引导公民遵纪守法,远离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汪忠流用三年时间在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白玉县和湖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保靖县及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黎平县这三个贫困地区做志愿律师,足迹走过了川湘黔三地的村村寨寨,成为服务地各族群众的知心朋友。在三年多的时间里,他共接待了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6件;开展专题校园法制讲座17次,受益学生达5000余人;化解重大矛盾纠纷案件21件,案件涉及人数638人,挽回经济损失1200余万元。他被藏族同胞称为“藏族好朋友”;被土家族同胞称为“救命恩人”;被苗族同胞亲切地称为“贴心律师”。他以坚强的毅力和顽强的拼搏精神克服了高原环境、语言障碍,全身心地投入到法律援助工作中。他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许多不平凡的事迹。他宣讲法律、调解纠纷,2011年7月、2012年7月两次荣获“‘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优秀律师”称号,荣获服务地“十佳调解能手”、“普法依法治理先进个人”称号。2011年9月被安徽省司法厅记个人二等功一次。2012年12月被评为安徽省司法行政年度十大榜样人物。

今年六月,汪忠流结束了三年的志愿服务,回到了家乡继续从事着法律服务工作。“通过这些年的法律志愿服务,我体会到了人生幸福的真缔,懂得了法律援助的真正含义。法律援助不仅是一项工作,更是实现人生价值、人生理想的一项事业。人生是一个不断选择的过程,有选择就会有放弃。我不后悔自己的选择,虽然我放弃了一些经济收益,却收获了常人难以体验的幸福和快乐;虽然我牺牲了和家人团聚的时间,却留下了值得记忆的足迹。”汪忠流憨厚的话语道出了他的心声。他要用踏实的足迹记录一名律师的价值所在,用自己的脚步丈量人生的宽广天地,用深深的足印证明,法律援助事业惠及百姓、立足法治的丰富内涵和核心价值。(作者:储峰 岳西县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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