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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之源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刘彦昌、万群、张宪琴等非法经营借股权投资为诱饵,放贷几十亿
来源/作者:苗发胜    日期:2022/6/4

举 报 材 料

    康之源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刘彦昌、万群、张宪琴等:非法经营,借股权投资为诱饵,放贷金额几十亿,至使:涉法、涉诉的招商引资企业、涉农企业、农民合作社、进出口创汇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乡镇劳动力转移企业、食品企业、油脂企业、养殖企业、很多的房地产企业等。通过他们上门讨债、制造银行假流水、签订虚假借款合同等,运用套路、欺骗的手段,利用隐藏还款证据,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垒高债务,借助诉讼手段,侵占他人资产为目的,达到霸占他人资产的犯罪成果。由于,司法保护伞的强大(朱晓虎、白振华等)已抓。
    给当地经济造成毁灭性的打击,众多企业倒闭、破产。利用基层法院的“关系案”、“人情案”虚假起诉(有证据)。很多企业、法人、股东被上黑名单,账户、厂房、设备、住宅等被查封、冻结。看着一家家企业被他们套路、迫害直至倒闭、破产。众多的企业员工,员工工资、员工社保、员工工作岗位无从着落,大批受到伤害的工作人员及企业业主为此信访、上访(伊犁州、市信访局可查)。给当地政府造成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极大影响到基层的稳定工作,众多受到伤害的百姓生活极为痛苦,基本生活需求保障尤为艰难。追溯根源:非法经营放贷,职业放贷人,涉及诉讼、强制执行案件上百起,(股权投资公司部分案件号)。胜诉率百分之九十九,在没有公安、法院、的保护下,一个没有放贷资质的股权投资公司,经过8年的非法经营放贷,受害人多次举报未果,报案未立,法院的案件每打必赢的状态下。这是基层人民群众反映极其强烈,社会影响力极其恶劣,冤案错案较多,案情较为复杂,案值及其超大,司法干警充当保护伞的真实案件,伊宁市公安局经侦、刑侦多次报案定论:合法经营,合法讨债。不予立案,不许上访(讨债人立案报告为证)。恳请高层领导:高度关注,为解决基层众多民营企业的难点、痛点,众多基层百姓的民愤而作出努力,也感谢高层领导的关注和重视。1)没有经营资质,为什么能高利放贷?2)为什么多次报案,犯罪事实存在,确不予立案(有公安回复函)。3)签订的股权投资合同,为什么法院判决的是借款?(同案不同判)。4)缺失银行借款流水,为什么法院判决借款成立。5)虚假借款合同,虚假起诉280万元,根据原告的起诉、撤诉等,为什么法院能判决280万元,当天产生19. 6万元的利息成立?6)为什么这么多的信访、上访群众,企业大批倒闭、破产。监管部门在干什么?7)没有强大的保护伞,没有利益链的输送。怎么能在没有放贷资质许可下,高利放贷八年之久?
跪拜!

                             实名举报人:苗发胜
                                   电话:13109071111
                                 身份证:120103196303310073

    本人是:荣誉市民、政协委员、州工商联常委、州企业代表。、州重点招出口创汇商引资企业、州重点出口创汇企业、伊犁州上缴利税前三名重点出口企业(有证书)。
    注明:我为自己所诉的一切,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如有虚假,证据不实。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恳请领导:异地办案,不要转办伊宁市,否则,生不如死、痛苦不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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