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报刘彦昌(身份证652421196903203970),手机号13909990105,在2008年严重醉驾被市交警大队扣查(车牌新A4907)车型奔驰550,在查扣后刘彦昌指使内弟张宪清,手机号13679916173,开具虚假乙肝证明,证明刘彦昌有乙肝。后通过乙肝报告欺骗司法机关,至今未收监入狱。
举报人:宋延生 电话:13309997772 身份证:65232119700421577X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