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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案争鸣
“被担保”惹官司,至今无处申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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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游客
于 [ 11/7/2019 3:07:15 PM ] 发表如下评论:
中国司法界的笑话!这些所谓的执法者拿着纳税人的钱就这样亵渎法律,且漏洞百出,这就是典型的拿着人民赋予的权利抢劫人民!希望相关部门尽快查明真相,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还受害人清白及赔偿相关物质损失,精神损失。
网友
游客
于 [ 11/7/2019 9:44:42 AM ] 发表如下评论:
法律的悲哀
网友
游客
于 [ 11/6/2019 1:56:48 PM ] 发表如下评论:
真的是什么事情都会发生呀
网友
游客
于 [ 11/6/2019 1:55:47 PM ] 发表如下评论:
太可怕了
网友
游客
于 [ 11/5/2019 6:06:12 PM ] 发表如下评论:
评论:本案的诸多事实没有查明,办案机关存在严重的问题。首先要确认当初担保合同上的印章及签字是否是西安正诺影视有限公司的印章以及是否是法定代表人郑少康的签字。在西安正诺影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郑少康否认签字并盖章的情况下,司法机关应当对印章以及签名的真实性进行鉴定,在没有鉴定的情况下,就确认由西安正诺影视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郑少康承担担保责任,属于事实严重不清。其次,相关诉讼的代理人根本不是西安正诺影视有限公司委托的,法定代表人郑少康对此根本不知情,更没有支付任何费用。此案涉及虚假诉讼,司法机关应当查明事实,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点评人:朱崇坤 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 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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