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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市“四化”全面推进“特邀调解+司法确认”工作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  日期:2020/4/28 字体: [大][中][小]

    一是多元化、全覆盖,有效推动特邀调解力量强化。按照民事诉讼繁简分流制度改革“特邀调解员倍增计划”相关要求,本着特邀调解主体多元及镇(街道)、律所全覆盖的原则,都江堰市司法部门、相关行政单位有效联动,新增86名特邀调解员,包括15名行政(行业)调解员、50名人民调解员和21名律师。至此,市法院特邀调解员扩增至151人、3个特邀调解组织,进一步夯实全市调解力量,为构建多元解纷工作大格局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实质化、强联手,全力推动“诉讼服务站”进驻律所。市法院与市司法局加强联动,强化与律师协会及律所工作协作,有效推动在都江堰市域范围内所有律师事务所设立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点”,充分发挥律师群体专业化、职业化优势,助推矛盾纠纷诉源治理,推动律所“诉讼服务站”的实质化运行和“非接触式”办案模式工作推广,全力推进纠纷诉源治理在法律职业共同体内的有效运作,实现律所“特邀调解”+法院“司法确认”的有效对接。

    三是制度化、零距离,持续推动“法官进社区”工作。在首批任命的8个社区法官基础上,市法院启动第二轮“法官进社区”工作,将法庭驻地社区、诉讼服务点所在社区、矛盾纠纷普发社区进行再梳理再覆盖,拟再任命9个“社区法官”,服务范围扩增至27个社区,并将“法官进社区”制度化、常态化。充分发挥“社区法官”直面民生、扎根基层的优势,通过开展走访座谈、法治宣传、巡回办案等接地气的工作模式,与人民调解员、基层网格员联动,释法明理、积极引导群众选择诉外解纷途径化解纠纷,切实助推将矛盾纠纷化解于萌芽、消弥于源头。

    四是体系化、多渠道,有效构建“多元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模式。市法院与市司法局有效联动,搭建“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常态化、制度化运作机制,推动经人民调解达成金钱给付调解协议全部进入司法确认程序,为人民调解提供司法裁判强制力保障。充分发挥特邀调解团队诉前发现纠纷、化解矛盾的积极作用,完善快速申请司法确认的一整套操作模板,畅通司法确认渠道,推动“特邀调解+司法确认”无缝衔接体系的形成。进一步强化公证机关入驻法院,受托开展纠纷调解的职能作用和专业优势,做实“公证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模式的运行。依托已有物业纠纷、产权担保纠纷等类型化案件联调联动平台,进一步加强“行业调解—公证调解—法官调解”三调联动工作模式,有力推动类型化案件“调解+司法确认”机制的搭建,扎实推进类型化纠纷诉源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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