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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兰妹:检察机关护航未成年人成长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小兰妹  日期:2020/5/11 字体: [大][中][小]

    5月9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成都开幕。会议议程之一,是听取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冯键作检察院工作报告。去年,四川检察机关坚持保护教育管束,护航未成年人成长。(据四川在线5月9日电)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乎千万家庭幸福安宁,关乎社会和谐稳定。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并强调:“孩子们成长得更好,是我们最大的心愿”,“对损害少年儿童权益、破坏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言行,要坚决防止和依法打击”。

    当前,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为更好地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检察机关应充分发挥各项检察职能,利用各检察工作环节和诉讼阶段,全方位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一是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对成年人性侵害、拐卖、绑架、遗弃、伤害、虐待未成年人以及教唆、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犯罪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犯罪,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从严从快批捕、起诉,加大指控犯罪力度,充分发挥法律威慑和震慑作用,坚决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

    二是坚持对涉案罪错未成年人宽容不纵容。贯彻国家对犯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坚持依法对涉罪未成年人“少捕慎诉少监禁”,落实专业化办理、法律援助、合适成年人到场、社会调查、亲情会见、附条件不起诉、社会观护、帮扶教育、犯罪记录封存等特殊保护制度,最大限度促进涉罪未成年人悔过自新、回归社会。

    三是推动构建社会支持体系。要将司法保护精神落实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坚持全面保护、综合保护原则,综合运用惩罚、预防、监督、教育等方式,将保护的触角延伸到刑事、民事、行政等各方面,协调家庭、学校、社会、政府和其他相关部门等社会力量,共同构建社会化综合保护体系,凝聚全社会的力量保护未成年人,深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社会化。(四川省凉山州西昌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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