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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时间”: 布尔津县人民法院这样热议民法典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  日期:2020/5/29 字体: [大][中][小]

  作为我国法治建设的一项重大标志性成果,民法典草案成了近期布尔津县人民法院备受关注的热点话题。“高空抛物”、“个人信息保护”、“校园霸凌”、“职场性骚扰”、“离婚冷静期”……民法典草案中的这些关键词,你pick哪一个?布尔津县人民法院这样热议民法典。

  参加学校组织的攀岩、武术等高风险活动发生意外,学生受伤,家长很生气,学校很无奈。这种情况下由谁来承担责任?布尔津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干警这样说: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明确:“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错的除外。”-《民法典(草案)》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

  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认为,参加者自愿参与这些活动应当充分认识到其危险性,由此产生的正常风险原则上应当由参加者自己承担。

  ‘自甘风险’规则,是责行一致原则的充分体现。对活动组织者和有重大过失的行为人的责任承担作出规定,既是对自愿参加人合法权益的维护和补偿,也是对过失行为人的惩戒和警醒。”熊文钊表示,这也能有效引导人们谨慎参与危险活动,从而分散和预防社会风险。专家同时表示,确立“自甘风险”规则,有利于明确学校等机构正常开展此类活动的责任界线,让活动的开展更加有章可循。

  当然,并非当事人参与某项活动就直接认定其为自甘风险,尤其是在受害人没有充分认识到相关活动的风险时,更不能将其认定为自甘风险。例如,从事野外探险、驴友的森林自助游、无人区探险等,当事人之间可能存在信息不对称,部分当事人也可能并没有认识到危险就参与活动,此时,不能简单认定为自甘风险。如果在当事人并不知情或者说不知悉风险的情况下,则不宜认定为自甘风险。此时,如果活动的组织者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则可能要组织者承担责任

  对个人信息隐私是怎么保护的?布尔津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这样说:

  保护个人信息规定,“处理自然人个人信息的,应当避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并符合下列条件征:(一)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公开处理信息的规则;(三)明示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国;(四)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 
                        
  作为一名法院干警,更能深刻体会到这部“社会生活百科全书”对我们的重要性。在草案中,“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单独成章,引人注目。草案明确了“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这无疑是进一步强化了对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的保护,极大扩展了人格权的保护范围。这将有效震慑行为主体,为公民隐私权的保护提供法律支持。

  当今社会,轻易离婚的现象日渐增多,不利于婚姻家庭的维系,对“离婚冷静期”布尔津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这样说:

  草案规定了提交离婚登记申请后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可以向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无论是在我们平时生活中,还是工作中,我们都能看到闪婚群体、年轻夫妻等群体容易出现“一时冲动而离婚”的情况。因此这条草案对这个情况不仅提供了精神考虑的机会,还挽救了一个一个小家庭,从而保障了社会大局稳定,人民群众更加向美好的方向发展。从这一角度考虑这一规定显得非常有必要。并且这一点体现了法律的人性化。

  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精神、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承载着亿万人民的期许,正在向我们走来相信当它审议通过的那一刻,我们就有了一部好的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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