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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文郁:别让乡愁成为美丽的记忆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周文郁  日期:2020/6/28 字体: [大][中][小]

  乡村遗产蕴含超越时空的价值,如治理智慧、生态贡献、文化认同等方面内容,体现了乡村遗产的多重社会功能。在乡村遗产的保护实践工作中,应尝试理解、尊重当地居民关于遗产的种种认知和实践行为,协助他们找到一条可持续的保护道路。(人民日报,6月27日)

  “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千年前,崔颢的一缕乡愁让李太白搁笔而去;“年深外境犹吾境,日久他乡即故乡。”而今,随着工业化尤其城镇化的快速推进,无数人离乡背井,到城市乃至海外寻找新的生活;原本淳朴的乡村,或被纳入城市版图改头换面,或因村民离去日渐凋敝。“乡愁”也就成为最引人伤感、叫人唏嘘的字眼。

  每年春运,数十亿人次的大迁徙让世人见证了这独属于中国的奇迹。这令人炫目的数字,是庞大的人口基数的作用,是城镇化过程的作用,也是亿万国人对团圆、对家乡的心理作用。

  “千里万里总回首,不老是乡愁”。乡愁,不应只是美丽的记忆,更应该是坚守和延续。近年来,乡村中以古建筑群或乡土建筑为名的文物保护单位已不鲜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里收入了大量流传于乡间的传统文化,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等保护体系的持续建设,打开了人们的视野。

  但应该看到,任何文明,只有适应人类需求,才是最具有生命力的。乡愁,不应该只有飞檐翘角的古建、潺潺流水的浣洗、炊烟袅袅的农家、小巷悠悠的青石板,还应该有对美和善的内在精神和价值追求。

  城镇化是工业化的必然结果,是谁都无法阻拦的历史潮流,我们无法抗拒也无须抗拒。我们应该关注和坚持的是,城镇化并不只是人们物质生活空间的改善,还有精神家园的构建。这不仅需要推陈出新,在推动城市建设过程中保护原有的特色和风貌,也需要坚持古为今用,在革除陈规陋习的同时认真汲取传统文化的精华。唯有如此,我们才能在城市中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同时也应该看到,乡村振兴、乡村人才回引、乡村遗产保护,最终要依靠人们对家庭、乡土的眷恋激发出创造力与生命力。在推进乡村振兴的过程中,只有因地制宜,才能更好地筑牢爱乡爱国的基础,才能让乡愁不仅仅是一种情怀,更是推动家乡发展的不竭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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