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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文郁:依法治国首在依法治权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周文郁  日期:2020/11/18 字体: [大][中][小]

  日前,《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同志文章《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强调要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11月15日)

  韩非子讲:“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依法治国,依照宪法和法律来治理国家,而不是依照个人意志、主张治理国家。这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显著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必要保障。

  按照“人民是社会实践的主体”的论述,“依法治国”的主体是“人民”;按照“治国必先治吏”的观点,“依法治国”首先就要实现“依法治吏”,更确切的说是实现“依法治权”。用法律来管住权力,确保它的平稳健康运行。

  应该承认,在体制机制相对完善、监督日益强化的今天,心中无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等问题依然存在,“权大于法”的问题仍然时有发生。一些官员不仅肆无忌惮的侵犯百姓利益,践踏党纪国法的尊严。他们容不得质疑和反对,甚至面对镜头时嚣张的表示“我就是法律”。与其说这些人的张扬跋扈是性格使然,不如说他们是有底气,而这份底气,就是源自于对自己手里权力的自信。

  同样的,“人情大过天”“有人好办事”等陈腐观念仍然有市场,说到底,还是 “人”手里的“权”在作祟。为此,投机钻营者可以想方设法的靠近权力、攀附权力、依附权力,为自己提供方便。

  “法律如果推不开特权的门,也一定跨不进人民的心。”可以说,如果不能有效规范和约束公权力的行使,没有对权力运行失范的行为进行有效惩治,那么官员以权乱法的行为就不会消失,社会“信权不信法”的观念就不会泯灭,也就不可能从根本上实现依法治国。

  因此,只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以此管理好官员手中的权力,确保权力的规范运行,才能消除官员“我就是法”的观念,消除社会“权大于法”的观念,从而带动全社会守法、遵法、用法,真正实现依法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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