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 页法治前沿司法动态详细内容
河北孟村法院规范法官释明权行使构建和谐诉讼秩序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刘黎明  日期:2020/8/6 字体: [大][中][小]

  河北省沧州市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开展“纪律作风整顿”百日活动为契机,以强化法官释明权运用为着力点,创新思路,采取措施,不断增强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信任,通过完善法官释明权行使,保证当事人平等透明地参与诉讼活动,提高服判息诉率,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截至目前已通过网上答疑等法官释明案件722件。实现了“两降一升”目标,即上诉发改率以及信访率同比下降,案件调撤率稳步上升。

  一是出台制度,完善规定。明确规定作出释明权行使的责任部门和直接责任人。当事人对承办人员释明不满意时,由审判长或庭长负责释明。提高了审判工作的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强化了法官办理案件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同时明确释明分口头和书面2种形式,次数为2次,保证司法资源的合理利用。

  二是提升法官素质,增强释明能力。法官要通过学习和实践提升法律专业素质和个人品格修养,提高法官的释明能力。法官在释明过程中,要准确掌握释明程序,保持中立态度和立场,维护好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偏不倚地行使释明权,同时做好释明笔录。逐案进行登记。法官对案件认定的事实、证据和裁决的理由与法院依据等要进行全面解释和说明,让当事人赢得明白,输得清楚服判息诉,实现案结事了。

  三是拓展服务理念,杜绝信访隐患。当事人对法院生效裁判在上诉期内理解不了,由专门信访接待人员和法官共同进行释明,并引导当事人按法律规定的程序来维护自身权益,避免发生上访缠诉等现象。同时法官释明机制实行层级责任制,承办人是第一责任人,要通过发问、告知等方式,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的权利,节约诉讼资源,减少当事人诉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四是依托“三大平台”建设的有利时机,强化源头治理。强化庭审功能,让当事人在法庭上把话说明,把理讲透。保证程序公开、公正、平等。提升裁判文书质量,强化裁判文书的说理性。避免当事人“存疑”。同时借力通过网上交流等行使好释明权,方便当事人,提高当事人的服判息诉率,力争实现零申诉、零信访的良好效果,促进和谐与稳定。

  五是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和救济制度。法官要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赋予当事人提出异议的权利。禁止无正当理由拒绝、拖延和不负责任的释明,维护司法在公众中的权威形象。(作者单位: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共0条)]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关键字:

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