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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生产必须安全”理念扎根人心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徐田  日期:2020/12/3 字体: [大][中][小]

  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大爆炸事故造成78人死亡、76人重伤、640人住院治疗,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9亿元,资产损失之大、人员伤亡之多、影响教训之深,在近年来发生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中极为少见。11月30日报道,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所辖响水等7个基层人民法院,对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大爆炸事故所涉22起刑事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对这起案件的一审宣判,让公众看到了法治的威力,看到了漠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重视安全生产规程引发重大事故的不可承受之重,具有重要的警示意义。

  是什么原因让违法犯罪分子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是什么原因让违法行为长期存在而没被及时发现?又是什么原因能让执法者、监督者与不法商家沆瀣一气、共同隐瞒? 必须引起重视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利益驱使下的掩耳盗铃、不把危险当回事的麻痹和侥幸心态。

  铲除这种不把危险当回事的麻痹和侥幸心态,除了强化制度建设、行政管理和教育整顿之外,更重要的是让法律的威严得到足够彰显,让相关人员体会到“一次失足”可能带来一辈子都无法弥补的严重后果。要发出重锤警示的信号,倒逼相关人员不敢抱有任何麻痹和侥幸心态,真正让“生产必须安全”的理念扎根人心。

  企业完成全年生产任务的过程可以有张有弛,但坚守安全生产的红线意识却要时刻紧绷。涉及生产安全,从来都不是“走一走”“说一说”“看一看”就能简单完成的。年末更需要从业员工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程序,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时刻将个人安全、企业发展和社会保障置于工作重点;更需要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加强监督执法力度,切实担负起责任主体的义务。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将风险降至最低,让人民群众过好每一个团圆之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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