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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鲁番市中级人法院利用多元调解机制成功调处一件涉诉六年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米热吉古丽·斯玛依  日期:2020/12/12 字体: [大][中][小]

    2020年12月6日,吐鲁番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万彬、审判员米热吉木等三人前往托克逊县夏乡巴扎尔村委会就上诉人阿某,乃某与被上诉人托克逊县人民政府,托克逊县夏乡巴扎尔村委会、吐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进行现场调解。

    该案当事人双方自2014年就涉案果园防风林在白杨河工程施工中被挖除,大风造成园内果树幼苗死亡和果树减产赔偿问题产生纠纷,案件历经一审、二审及自治区高院再审至今未能妥善化解。针对损害结果与被上诉人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责任如何划分、赔偿金额如何确定等争议问题,双方各执一词,矛盾不断加深,化解难度进一步加大。主审法官米热吉古丽·斯玛依受理案件后,认为本案如不能妥善处理,上诉人可能涉诉信访,庭审结束后随即将本案案情向庭室长和院领导进行了汇报。吴冰副院长听取汇报后,高度重视,多次协调托克逊县人民政府和托克逊县司法局,希望基层调解组织参与,合力攻坚化解纠纷。在托克逊县司法局工作人员迪力夏提·马合木提、托克逊县夏乡人民政府乡长买里克·克然木、托克逊县夏乡巴扎村委会第一书记吴平、村委会主任吐尔地·都尕木等同志参加下。经过办案法官、政府相关单位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对双方当事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方案。由托克逊县夏乡巴扎尔村村委会将涉案果园继续承包给上诉人阿某、乃某,并免除六年承包费。该案在人民法院、人民调解组织共同努力下圆满审结。

    据悉。今年以来,吐鲁番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参与市域基层治理,将审判力量下沉到社区、农村基层一线,举办了人民调解员培训,并通过巡回审判、以案释法、以案说法等形式载体,加强对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培训,提升了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水平。两级法院25个调解组织、155名调解员、34个乡镇便民服务点、法官工作室诉前调解案件3302件,把大量纠纷化解在了基层。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第一道防线”作用,解决了司法行政系统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吐鲁番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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