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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检察:6万余元司法救助金让受伤的花朵重新绽放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李明丽 江玉卉  日期:2021/1/22 字体: [大][中][小]

    “我没有想过能得到这么大一笔钱,感谢党和政府,谢谢检察官们主动伸出援手,有了这笔钱,我要治好女儿的眼睛,好好照顾她……”司法救助申请人杨某某从检察官手中接过6万余元救助金,激动地说道。

    申请人杨某某的女儿是一起刑事案件的未成年被害人,其先天右眼盲,系四级视力残疾病人,母亲系二级精神残疾病人,其家庭系建档立卡贫困户、民政部门审批的农村低保对象。案发后,申请人家庭没有获得任何途径的赔偿和救助。

    红安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接到未检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后,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并通过黄冈市人民检察院为杨某某申报司法救助,最终获黄冈市政法委审批通过。

    新年伊始,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检察官一行来到该县二程镇三里桥村,为司法救助申请人杨某某现场发放司法救助金62460元,为困境中的他们送去冬日的温暖。活动邀请了市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及团县委、镇政府、教育局等部门相关人员参加。

    在发放仪式上,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吴志刚为被救助人解读了国家司法救助政策,发放了司法救助金,并鼓励他们要自立自强,以积极、乐观的态度去面对今后的生活难题,去争取幸福的生活。

   “我们对小女孩的遭遇感到痛心,检察机关送来的这笔司法救助金无疑是雪中送炭。希望检察机关进一步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同时,加大力度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违法犯罪行为,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打造良好社会环境。”黄冈市人大代表、二程镇楼子李村村委会妇女主任张有娥表示。

    在场人士纷纷对该院的工作做法表示了肯定和赞许,并围绕保护未成年健康成长从各自工作职责提出了多角度、深层次的意见和建议。

    该院未检部门负责人王宏丽对在座人士关注的未成年人保护相关问题进行了回应,介绍了该院开展未成年人普法活动的开展情况,对“一号检察建议”、强制报告制度和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等相关制度落实情况。

    “司法救助一头系着法律公正,一头系着百姓冷暖。红安县人民检察院一直秉持多元化救助方式,在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的同时,积极与妇联、团委、教育局等部门沟通协作,全方位呵护未成年被害人的成长、持续提升救助帮扶效果。”吴志刚表示,“下一步,我院将进一步扩大司法救助规模,做到‘应救尽救’,在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同时,用实际行动解决群众困难,传递检察机关的温情和温度。”  (湖北省红安县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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