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 页政企前沿司法动态详细内容
湖北红安:创新涉企社矫监管机制 打造更优营商环境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秦娇娇  日期:8/4/2026 字体: [大][中][小]

    “监管有尺度,司法有温度。作为来自企业的代表,我真切感受到检察机关为涉企社区矫正对象解难题、促回归的用心。”7月29日,湖北省红安县检察院走进县工业园区,对涉企社区矫正对象胡某进行回访,受邀参与走访的湖北省人大代表李文如是评价。

    这家曾因跨区域经营受限一度陷入订单流失困境的企业,在检察机关的介入和监督下,企业负责人胡某获批经常性跨市县经营活动,如今企业已重回经营正轨。走访中,李文详细了解监管措施审批落地情况与社矫对象实际诉求,对检察机关兼顾监管刚性与司法柔性的履职做法给予肯定。

    如何在刑罚执行的严肃性与市场经营的灵活性之间找到最优平衡点?近年来,红安县检察院立足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职能,将营商环境建设要求贯穿社区矫正监督全过程,聚焦社矫对象生产经营、灵活就业需求与监管规定的现实矛盾,打出机制创新、流程优化、多元帮扶履职组合拳。近三年,已累计为21名社矫对象打通经营性外出与顺利回归的通道,让“高墙外”的矫正既守法治底线、更显人文关怀。

    建机制  打开涉企社矫对象经营性外出通道

    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经营是保障生计、促进回归的重要前提,但传统监管模式下“一事一请、逐级审批”的繁琐流程,与市场经营灵活多变的特性存在现实冲突。如何既守牢监管底线,又为涉企社矫对象合理“松绑”,是刑事执行检察必须答好的现实考题。

    制度是行动的先声。早在2024年3月,红安县检察院就联合县司法局出台《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从事经营活动监督管理协作机制》,对经营外出的范围事由、申请审批、监管销假等环节细化规范,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个体工商户、企业经营者等群体分类制定差异化监管方案,让审批有据可依、监管精准到位。

    梁某正是这一机制的受益者。2025年9月,梁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在红安县接受社区矫正。此前,梁某长期从事网约车运营,主要往返于红安与麻城之间,是家中唯一的经济来源。入矫后受跨市县活动限制,梁某收入锐减,家庭生活陷入困境,遂向社区矫正机构申请经常性跨市县活动。

    收到社区矫正机构征询意见后,承办检察官通过查阅矫正档案、核实平台接单记录、走访社区了解现实表现,确认梁某在矫期间遵规守纪、认罪悔罪态度良好,跨区域运营确系生计所需。该院随后组织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社区代表多方听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

    听证员一致认为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与合理经营需求,应予支持。2026年3月,社区矫正机构依法批准申请,为其开通请销假绿色通道,同步制定个性化监管方案,落实电子定位、定期报到、随机抽查等监管措施,实现“放得出、管得住”。

    审批手续简化了,社矫对象的生计就有了着落。红安县检察院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重点服务范畴,推行“分类管理、分级处置”模式,把“一事一请”优化为“一次申请、半年有效、定期报备、动态监管”,大幅压缩审批周期、降低经营成本,获经常性跨市县活动审批的涉企社矫对象均未出现脱管漏管及再违法犯罪情形。

    破壁垒  变更执行地让涉企社矫对象安心守业

    如果说外出审批“松绑”解决的是“短期出行”的刚需,执行地变更则回应了涉企社矫对象“长期稳业”的深层期盼。实践中,不少社矫对象户籍地与经营地分属两地,往返奔波既耗精力、增成本,也难以保障矫正学习、公益活动落到实处,监管质效打了折扣。

    湖北安陆人赵某在当地经营一家店铺,2024年10月因犯开设赌场罪被判缓刑,社区矫正执行地确定在红安县。店铺运营、客户维护、人员管理都需他亲力亲为,频繁往返两地不仅劳心费力,更让他两头牵挂:既怕请假频繁影响矫正评价,又怕审批滞后耽误店铺经营。

    “能不能把矫正执行地改到安陆?”今年年初,在一次走访中,赵某向检察官道出诉求。承办检察官随即审查其经营执照、租赁协议、社保缴纳等材料,实地核查安陆店铺经营情况,确认其在当地有固定经营场所与稳定生活来源;同时调阅矫正档案,查实赵某自入矫以来表现良好、无违规记录,符合执行地变更法定条件。

    为确保程序规范公正,该院就变更申请组织公开听证。听证员普遍认为,赵某在安陆经营基础成熟,变更执行地既利于其安心矫正,也能保障店铺稳定经营、带动就业。

    随后,红安县检察院主动与安陆市社区矫正机构沟通对接,协商接收后的监管与帮教方案,推动两地监管无缝衔接。最终,社区矫正机构依法批准赵某的执行地变更申请。

    “这下既能守好生意,也能安心矫正,不用两头跑了。” 变更执行地后,赵某经营与矫正两不误,真正实现了安心守业。

    审批落地只是开始,后续监管也不能断档。该院建立变更后回访机制,定期与接收地检察机关、矫正机构互通情况,动态掌握社矫对象矫正表现与经营状态,确保监管不脱节、帮扶不断档。近年来,该院已协助十余名涉企社矫对象完成执行地变更,有效化解了异地经营与社区矫正的监管矛盾。

    搭平台  就业帮扶点亮社矫对象新生之路

    矫正在于正心,帮扶重在立身。社区矫正的终极目标是助人回归社会,而稳定就业正是重塑信心、融入社会的核心支撑。在红安县社区矫正就业帮扶基地,企业负责人祁某的经历,正是帮扶效应闭环传递的生动写照。

    经营建材公司的祁某是一名涉企社矫对象,2026年4月,因经营需求申请跨市县外出,在检察机关帮助下顺利获批,企业逐步走上正轨。深知社矫对象就业创业的难处,祁某主动将企业纳入就业帮扶基地,优先吸纳困难社矫对象上岗,把曾受到的司法温暖转化为反哺社会的行动。像祁某这样的“过来人”企业,目前已有三家加入帮扶阵营。

    “很多社矫对象的焦虑不是来自监管,而是失去收入后的生存压力。”红安县检察院分管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负责人介绍,该院秉持“矫正一人、帮扶一家、稳定一片”理念,联合县就业服务中心、县司法局,联动企业共建过渡性就业帮扶基地,为社矫对象提供岗位安置、技能培训、就业指导一站式服务,打通“矫正”到“就业”的“最后一公里”。

    与此同时,该院定期到帮扶基地开展“送法入企”,围绕安全生产、劳动合同、经营风险等以案释法,引导社矫对象守法经营,并与企业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实时掌握社矫对象工作与思想动态,协同做好教育转化。

    “就业是最有效的矫正,也是最坚实的回归。”红安县社区矫正管理局负责人介绍,通过过渡性就业帮扶,据统计,共有65名社矫对象通过帮扶实现稳定就业,有的成长为企业骨干,有的自主创业,还有的主动带动其他社矫对象就业,形成了“帮扶——成长——反哺”的良性循环。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体现在每一个个案办理、每一项便民举措里。”红安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郑勇表示,社区矫正工作既要守牢监管安全底线,也要传递司法温度,在法律框架内最大限度保障社矫对象经营需求。下一步,该院将持续深化检司协作,优化监管帮扶举措,以精准检察履职助力社矫对象安心经营、顺利回归,为县域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检察力量。

↓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共0条)]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关键字:

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