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夕,司法所组织走访辖区安置帮教人员,在与安置帮教人员交谈时,了解到在闽江监狱服刑的郭某某,已于2月2日刑满释放回到家里。
司法所工作人员认真核对了安置帮教信息平台,并未发现郭某某刑满释放的衔接信息,按照走访时已掌握的部分信息,与郭某某的家人进行了电话沟通了解情况,确认郭某某是于2月2日从闽江监狱刑满释放回到了家里,现与家人住在一起。
2月18日,节后第一个工作日,郭某某主动来到司法所报到,工作人员将其个人信息补录到安置帮教系统中,并建立了安置帮教对象个人档案。司法所所长对其进行了谈话教育,要求郭某某要吸取所犯罪行的教训,劝导其要珍惜与家人的团聚和生活,不要再发生违法犯罪行为;要严格遵守新冠疫情防控要求,主动配合各场所疫情防控措施,确保自己和家人的安全;要放下思想包袱,尽快适应现在的生活,找一份工作好好做事;司法所日常会进行走访,若平常遇有事情或有需求要及时向司法所汇报。
郭某某表示,感谢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帮教,自己今后一定会好好做人做事,吸取教训,遵纪守法,珍惜现有的生活。(作者单位:厦门市海沧区司法局新阳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