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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佳祺:致敬捐献者 让生命延续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王佳祺  日期:2021/3/18 字体: [大][中][小]

    青春只有一次,但对于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大一学生沈奕宸来说,他却无法继续感受青春的美好。因为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在连续抢救了10多天后,他被判定为临床死亡。然而在沈奕宸生命的最后一刻,他的家人作出决定:捐献出沈奕宸的肾脏、肝脏、心脏和眼角膜,这些宝贵的器官将帮助6个人重获新生。

    孩子遭遇突如其来的车祸,经连续抢救后被判定为脑死亡,在逝者父母遭受锥心的悲痛时刻,他们做出了一个艰难而伟大的决定:替孩子捐献器官救治他人!在传递大爱帮助别人的同时,也让儿子的生命以另一种方式延续。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按照世俗的观点,死者为大,最为讲究“死留全尸”“入土为安”,这是对死者的尊重。而遗体捐献,则是要从已经宣判脑死亡等亡故者遗体上取出有关器官用以救治他人,在某些人看来这似乎是对逝者的某种不敬。其实,这些都是迂腐、落伍的思想理念。

    人,总有一死。一个人死后能为社会做点什么,很值得我们冷静深入思考。当一个生命衰竭之时,如果能将器官捐献,便能使他人因此而重获新生。在这个意义上讲,沈奕宸父母的这个决定,不仅是挽救他人生命的崇高行为,更是让儿子给社会留下最为宝贵的“生命礼物”,赢得了全社会的致敬与赞许。

    据相关资料显示,我国每年因终末期器官衰竭而苦苦等待器官移植的患者约有30万人,但每年器官移植数量仅约2万例,移植的缺口还很大,人体器官捐献事业发展形势不容乐观。

    必须要看到,让公众理解、认同、支持人体器官捐献,已不仅是医学问题,更是社会问题,迫切需要有关方面加强对公众的科普宣传和有效引导,愿更多人加入捐献器官行列,让人间大爱不断传递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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