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 页法治论坛党建廉政详细内容
万佳钰:抓好党组织工作的“源头工程”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万佳钰  日期:2021/6/4 字体: [大][中][小]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指出,党的力量来自组织,组织严密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组织工作的全面领导、推进组织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全面提高组织工作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研究《条例》,读懂领会“四个意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增强四个意识,是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增强党的团结统一、形成全党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的重大举措,具有丰富的思想内涵。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是做好新时代组织工作的命脉所在、根本所在、职责所在。我们要加强理论学习,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作为党性教育的必修课,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也要增强看齐意识,一切服从党中央的安排,一切听从党中央的指挥,自觉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团结在党中央的周围。

    学好《条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两个维护”是“四个意识”的集中体现。我们要时刻保持思想上的清醒,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其蕴含的重大意义,补足精神之钙,筑牢思想之魂,不断提高政治觉悟。思想是本,行动是形,本正则形立。要深入学思践悟,强化党性锻炼,不仅要从思想上筑牢意识,更要认真践行,把“两个维护”摆在首位,做到有禁必止、有令必行、违纪必究、执纪必严。

    执行《条例》,不断坚定“四个自信”。《条例》将党的领导贯穿全篇,对党中央、地方各级党委、党组和党组性质的党委的领导职责、以及组织部门的职责作出了详细规定。百年党史波澜壮阔,四个自信弥足珍贵,发展之路任重道远。我们要主动承担起抓好组织工作的责任,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加强统筹协调,不断提高强组织、育人才的能力,不断增强思想引领力、社会号召力、群众组织力,做党章党规的模范遵守者,为组织工作创造良好条件、营造良好环境。(吉林省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

 

↓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共0条)]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关键字:

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