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白+黑”“不是在加班,就是在加班的路上”……在个别基层单位,加班不再是偶然事件,反而成为一种工作常态。干部争相加班,是敢于担当、主动作为、乐于奉献的表现,但有个别地方“念歪了经”,“加班常态化”,甚至成为“理所应当”,却不应该。
有的人加班是为了得到领导的注意,领导不走我不走,领导前脚一走后脚跟着就下班;有的人加班是对本职工作掌握不熟悉,无从下手、推进缓慢,只能靠加班加点赶进度;更有甚者工作时间状态散漫、干事拖沓,下班时间继续工作……这不仅浪费单位资源,对干部个人而言也是一种时间和精力的浪费。
畸形“加班文化”的出现,一是个别领导简单的把党员干部自愿加班、主动加班当成评价干部有上进心、尽职尽责的衡量标准,加班干部成为评先评优、提拔重用的优先考虑对象;二是个别党员干部业务能力不强,又不加强学习,工作起来费时费力,效率低下,只能选择加班;三是少数干部服务意识较差,缺乏统筹协调的能力,安排部署工作不合理。
如果加班不能够更好地推动工作,反倒降低了工作效率,甚至打消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这样的畸形“加班文化”必须遏制。党员干部除了工作还有自己的家庭和生活,在八小时之内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八小时之外充分休息、回归家庭,从形式主义加班中解脱出来,实现工作与家庭两不误,才能更好地工作。终结畸形“加班文化”,首先,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以加班时间长短论英雄,要重点看党员干部个人工作效率、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其次,党员干部个人要加强业务学习,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进而提升自己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再次,党员干部要树牢为民服务意识,工作时间争分夺秒,能在上班时间解决的问题,绝不拖到下班。
该工作的时间工作,该休息的时间休息,劳逸结合,才能让党员干部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良好的身心状态投入到日常的工作中,为群众办更多好事、实事、暖心事。(河北省沧州市沧县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