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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史学习见实效 人民调解促和谐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王颖  日期:2021/9/1 字体: [大][中][小]

    石屏县司法局坚持将“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落脚点,以学促干,从“完善基层调解组织、提高调解队伍凝聚力、强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三方面,把党史学习教育同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心走实。

    完善基层调解组织

    按照《人民调解组织机构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做好村“两委”换届后人民调解委员会名称规范和人民调解员的调整工作。深入村居,配合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工作,保障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工作及时进行,对全县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进行备案。目前全县现有各级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137个,其中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9个,村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101个,社区人民调委会16个,接边地区“四联”组织6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5个,驻县信访局调解室1个,驻县法院调解室1个,个人调解工作室10个,人民调解员765人。结合乡村振兴和人民调解工作形势的需要,按照“五落实、六统一”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的工作方式、工作程序、工作纪律。 

    提高调解队伍凝聚力

    一是做好人民调解员选任、上岗培训工作。主要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云南省红河州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引用具体案例就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人民调解文书规范制作、调解技能及应把握的原则、人民调解经费管理实施细则、“以案定补”案件补贴兑现的程序等方面的内容。目前已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9场次,培训人民调解员700余人次。二是加强调解员思想政治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和党的建设。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发挥人民调解员中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大力培树典型,学习先进,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事业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增强人民调解员的价值感和荣誉感。宝秀司法所所长李祥同志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石屏县融媒体中心、红河电视台多次对其事迹进行了拍摄报道。

    强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认真学习贯彻《红河州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条例》,通过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和配合,特别是司法、行政、人民调解三位一体的联动方式,积极探索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方式,在坝心建立“三所一庭”调解室,即法庭、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同时加强“诉调”、“访调”对接,年内人民调解组织成功调解人民法院委托纠纷13件;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纠纷成功化解1件;成功调解律所委托纠纷1件,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5件。疫情期间,避免群体聚集,乡镇调委会安排专人值守,尽量通过电话、微信、QQ群、云南“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一部手机办事通”等业务途径,及时掌握与疫情防控相关的矛盾纠纷线索,积极推广“云智调”系统,将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作为提高调解工作质效的重要手段认真落实。截至目前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矛盾纠纷385件,成功调解38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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