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使社区矫正对象在春节、冬奥会、残奥会和两会期间不脱管、不漏管。近日,定远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陈金浩大队长带队到桑涧法所对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集中点验和训诫。李军副大队长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份信息进行了一对一的核查。
点验结束后,陈大队长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节前训诫,通过真实案例的讲述,阐明违反矫正管理规定的法律后果,为预防矫正对象重新犯罪敲响了警钟。要求社区矫正对象在重要时间节点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一是做到遵纪守法,不参加赌博、酗酒等违法犯罪活动,提高法律意识和自身约束力,严禁酒后驾驶,遵守相关禁止令;二是严格遵守外出请销假制度,未经准,不得擅自外出。三是春节期间减少聚集,做好自我防疫措施。随后,挂职民警朱文胜大队长结合高墙内外服刑人员与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不同点,重点讲解了监禁刑与非监禁刑的管理区别,告诫社区矫正对象要珍惜监外改造的机会,要懂得自由的可贵,要加强自身法律法规学习和遵守社区矫正各项管理规定,要洗心革面、吸取教训,重塑好自己的人生顺利回归社会。
集中点验和节前训诫活动的开展,有效增强了全体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意识和纪律意识,为重大节日期间的安全稳定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