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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攀:“防”“堵”结合,治理互联网平台乱象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梁攀  日期:2022/3/17 字体: [大][中][小]

    2022年3.15晚会如期而至,在本届晚会曝光的案例中不少涉及到互联网平台经济。男运营冒充女主播诱骗用户打赏、电商在直播中价格欺诈疯狂消费粉丝信任和情感、口碑营销公司操纵搜索结果等,把互联网平台上的丑态展现的淋漓尽致。这些唯利是图、举止无下限的行为,也让广大消费者寒了心。

    相关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39.2万亿元,占GDP比重达38.6%,保持9.7%的高位增长速度,成为稳定经济增长的关键动力。但在数字经济高速发展的背后,互联网平台经济乱象层出不穷,俨然呈现一种恶性发展态势,亟需整治。

   “防”字下功夫,加强引导行业自律。对平台方,要强化对带货主播和电商的管理。要约束带货主播的言行举止,通过增设人工岗位或智能识别系统等方式,加强对主播的言论监管,对可能涉及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的违法行为要积极对接相关职能部门。探索建立带货主播“红黑榜”制度,鼓励正面、积极的带货主播,增加信任值;对涉不正当言论的带货主播要予以警告、公示,扣减其信任值。要对电商和主播带货来源开展资质审查,对资质不全、渠道不合法的产品严禁进行宣传和销售。对带货主播,要进行普法宣传。要结合实际,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多维度、高频次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以“警示+案例”的方式告知不同的违法产生的严重后果,增强其对法律的敬畏之心。

   “堵”字下功夫,强化专业执法力量建设。要加强专业执法队伍建设,扩充执法人员数量,强化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一方面,经部门整合,市场监管部门涵盖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等多项职能职责,在进行监管执法过程中难免顾此失彼,特别对于基层执法部门更要对接上级多个部门,已疲于应对,很难再有精力去加强市场监管,扩充基层执法人员队伍很有必要;另一方面,互联网平台直播带货出现的违法行为相较于线下办案存在隐蔽性高、认定难、取证难、周期长等问题,对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要求更高,故要努力建设专业强、业务精的执法队伍。要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法律空缺。对出现的新型违法行为,要加强组织研判补全漏洞,探索建立一套具有普适性、针对性、高效性的法律体系,使执法人员办案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射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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