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 页法治论坛党建廉政详细内容
王艳华:落实“四权”,发扬基层民主决策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王艳华  日期:2022/4/24 字体: [大][中][小]

    充分发挥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以落实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为重点,大力推进民主建设,村务工作保持了规范有序进行。

    落实知情权,村务工作让村民明白。设立公开栏,每季度公开一次村务、财务。村务公开栏重点公开村民代表会决议、计划生育指标、优抚救济及其它公益事业等村务;财务公开栏重点公布村级集体收入、生产性开支、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投入、村干部报酬、招待费用等收支情况。村务、财务公开实现了经常化、规范化。

    落实参与权,村民的事让村民办。集中民智民力,充分调动村民参与村庄建设的积极性。重大村务决策应发挥党员、村民代表、党代表工作室等联系群众的作用,避免以往只依赖村民小组长单方收集意见可能产生的偏颇;重大村务在召开党员大会审议前应把方案送交全体党员,在党员中充分酝酿并组织党员深入农户做好方案的宣传解释工作。通过前期民意收集、村党组织商议、党员大会表决、党员积极宣传等工作,使广大村民在提事、议事、决事各个阶段的参与度增加,从而减少村民在表决议案时因不了解实际情况而反对议案的现象,使村内各项工作决策流程更顺畅。

    落实决策权,拟办事项尊重民意。村里重要事项实行“三会”决策制。一是村“两委”会提议题。每月党员活动会前,党支部召集村“两委”联席会,对拟提交党员大会讨论的事项,共同商量,达成共识,形成议题;二是党员会定议案。党员会上,对“两委”会提交的事项进行讨论,征求意见,提出初步方案,提交村代会研究;三是村代会作表决。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党员会提交的议案进行审议和表决。经村代会决议的事项交村委会实施。

    落实监督权,干部作风由村民评判。一是坚持村务监督制度。成立村务监督小组,其成员由村民代表会推选,负责对村务进行监督,对财务进行清查。二是坚持民主议政制度。村干部每年向党员和村民代表会报告一次工作,接受党员群众质询。三是坚持村干部述职制度。每年底村干部向全体党员、村民代表述职,接受党员和村民代表评议。对基本满意和不满意票超过半数的村干部,进行戒免谈话和依法依章调整。(肃宁县委组织部)

 

↓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共0条)]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关键字:

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