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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喀什地区党政机关、党员、公职人员,你的失信行为将被实行联合惩戒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唐勇  日期:2022/7/19 字体: [大][中][小]

    为增强新疆喀什地区党政机关、党员和公职人员诚信意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喀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树立诚信政府,对拒不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党政机关、党员和公职人员实行联合惩戒,近日,喀什地区监察委员会、中共喀什地委组织部、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签署《关于对党政机关、党员、公职人员失信行为予以惩戒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据悉,《意见》共十条,对失信被执行人为党政机关、党员、公职人员的,从担任国企高管、评先、选优、晋职晋级、担任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八个方面进行限制。法院建立党政机关、党员、公职人员涉执行案件台账,推进信息共享,形成联合惩戒合力,促进党政机关带头履行生效裁判文书。

   《意见》指出,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党政机关、党员、公职人员,喀什地区两级法院按照规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联合地区监察委员会、地委组织部、人社局予以惩戒,对督促后仍不主动履行的或不配合、干预、阻挠法院依法执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依规依纪依法予以处理,最高可予以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

    喀什地区两级法院将紧扣自治区党委部署安排,加强部门间合作,依法对失信被执行人实行联合惩戒,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不断提升涉党政机关、党员和公职人员为被执行人的案件的执行效果,从源头化解执行难,维护喀什地区经济平稳运行,切实推动法治喀什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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