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农为原,农以地为本”土地是农业生产的根本,是农民安身立命的根本。为保障农民权益不受侵害,头道法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采用实地勘查,现场调解,现场普法等方式,把庭审活动挪到田间地头,为查清案情、快速处理纠纷提供坚实基础保障。
2010年原告赵某将土地出租给同村村民钟某,租金每年1000元,2021年,钟某提出不再租赁该土地,双方就归还土地中是否包括1.5亩的开荒地产生矛盾,诉至法院。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因土地实际位置及面积无法达成共识,案件审理一度陷入僵局。为查明案件事实,对争议土地的四至范围及面积有更准确的了解,承办法官当即决定组织双方对涉案土地进行现场勘查。
蜿蜒的山路,杂草丛生的荒地依然无法阻挡前进的步伐。勘验现场,干警们测量、记录、计算、询问,每一步工作都认真谨慎,哪一环节出现问题,就重头再来。经过两个小时的现场勘查及双方当事人的核对,对案涉土地的实际情况已有了充分了解,为案件的下一步审理做好了充足的准备工作。
近年来,头道法庭积极创新司法为民新举措,常态化组织干警开展上门调解、巡回审判、现场勘验等工作,真正做到便民利民惠民,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让辖区群众感受到司法服务就在身边。(作者单位:和龙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