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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典用典|继子女未与继父母共同生活,且经济独立,享有对继父母遗产的继承权吗?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杨刚  日期:2022/11/4 字体: [大][中][小]

    孩子享有父母财产的继承权,父母与子女之间进行财产的继承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如今除了亲身父母子女关系外,社会上还有再婚家庭的继子女的继承问题,那么二次婚姻家庭继子有继承权吗?

    案例模拟:

    王女士与前夫育有一子,与前夫离婚后一直没有再嫁,直到儿子成年,在外工作生活后,才与张先生结婚,两人结婚不久后,张先生发生车祸不幸当场身亡,对于继父张先生的遗产,王女士的儿子是否享有继承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法官说法: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享有对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遗产的继承权。本案中,王女士再婚时,王女士的儿子已经成年,在外工作生活,经济上独立,未与继父张先生共同生活,双方没有形成扶养关系,因此,王女士的儿子不享有继父张先生遗产的继承权。(作者单位:白河林区基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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