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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开庭传递司法温情 同步普法提高法律意识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夏秋雨  日期:2022/12/13 字体: [大][中][小]

    为给行动不便的被告人提供便利,近日,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来到被告人家中,开庭审理了一起危险驾驶罪。

    被告人王某某饮酒后无驾驶资格驾驶无号牌的三轮摩托车与轿车发生碰撞,被告人王某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法庭根据其犯罪事实、性质、对社会危害程度等,判决被告人王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在庭审结束后,法官向被告人王某某及家人普及了宪法和其他法律知识,加深了被告人对法律的认识与理解,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不仅会使自己陷入危险,还会危害社会公共安全。

    近年来,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始终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此次上门开庭和同步普法最大程度为群众提供了便利,将法律知识送到了群众身边,实现了“司法为民”零距离。下一步,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开展各项工作,加大普法力度,将普法释法贯穿到案件审理当中,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宪法的认同感,提升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让宪法和法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作者单位:梅河口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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