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 页法治论坛党建廉政详细内容
曾凡文: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防范未“燃”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曾凡文  日期:2022/12/28 字体: [大][中][小]

    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防范未“燃”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科学的运用新时期社会主义党建理论体系指导实践,深入贯彻新时期纪检监察基本工作与理论实践制度,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反对经验主义与教条主义,正确面对落实“四种形态”中因思想认识不全面、规范保障体系弱和后续跟踪机制不健全等方面的问题,创新工作实践,推动“四种形态”与纪检监察工作深度融合,创新发展。

    强化前馈控制的理念认知。要坚持不懈地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始终把人民的生产安全和财产安全摆在首要位置,正确把握“四种形态”的作用与责任机制,把握好抓大案、要案与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抓早抓小之间的关系,坚决破除“放水养鱼”的工作形态,坚持防控为主,防治结合前馈控制目标。逐渐将政府、行业部门、企业等的思维从“不敢腐”到“不想腐”的转变。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将实践运用细化到“四种形态”中,重点坚持对第一种和第二种形态的考核与防范,不仅要重视谈话的数量,更要重视谈话的深度,明确谈话是否能够促进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自觉地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达到前馈控制的根本目的。

    不断规范“四种形态”执行程度。坚持发展的理念,坚持监督执纪与时俱进,深入贯彻新时期监督执纪工作基本要求,以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与态度,不断强化运用“四种形态”的规范化保障程度。坚持办公室督查督办工作责任机制,做好谈话文书管理与程序管理,明确运用“四种形态”落实程度;强化程序规范,进一步规范谈话提醒、党风廉政建设、内部处分等流程控制标准,确保各流程控制实施到位,严格按照程序运用好“四种形态”在纪检监察中的作用发挥。

    建立运用“四种形态”持续跟踪机制。强化结果保障落实“四种形态”的最根本保障,纪检监察工作必须与党建工作深度融合,形成廉政建设与纪检监察合力,从教育和监督两个层面保障“四种形态”各项工作机制落实到位。利用大数据平台,强化“四种形态”运用责任保障机制,借助大数据平台实现消防安全等相关信息整合,做好动态化的信息管理与收集,强化数据分析与结果运用,及时梳理发现违反消防安全的问题,组织力量查处并开展集中治理,强化结果控制与跟踪机制建设,推动“四种形态”工作常态化发展,建构长效发展的责任建设体系。

↓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共0条)]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关键字:

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