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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河县人民法院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周荣杰  日期:2023/2/17 字体: [大][中][小]

    近日,青河县人民法院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学习自治区党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50条措施》、防止干预司法案件“三个规定”等内容。院党组书记、副院长沈琴主持学习,院党组理论中心组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决策部署上来。加强思想建设,持续强化理论武装,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实际行动,着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要把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50条措施》作为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结合点和切入点,严厉打击违法犯罪,严格规范执法司法,妥善处理涉及产权保护的各类案件,依法慎用查封、冻结、扣押、扣留等措施,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要严格按照防止干预司法案件“三个规定”要求,将责任落实到位,应当全面、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班子成员针对自己分管的工作,围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50条措施》逐条认领并做研讨发言。

    会后,党组书记、副院长沈琴提出四点要求。一要做到思想与行动统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干警在审判执行工作中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二要做到学习与运用统一。要把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50条措施》妥善处理因疫情引发的合同违约、企业债务以及劳动争议等纠纷,合理平衡各方当事人利益,依法为当事人缓解债务压力、恢复生产经营创造条件。三要做到稳定与发展统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精准落实司法服务发力点,紧紧围绕县委“六大工程”,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激发旅游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确保县委决策部署到哪里,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真正为做出实效发挥司法力量。四要做到自查与督查统一。强化政法队伍建设“九讲一争”主题教育,落实发挥纪检派驻组作用,严格抓实党风廉政建设,落实防止干预司法案件“三个规定”,督促全体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确保公正廉洁司法。(作者单位:青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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