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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斯人:营商环境全面提升,民营经济“寒往春来”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微斯人  日期:2023/3/14 字体: [大][中][小]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针对民营企业面临的困难出台更有含金量的政策、采取更扎实有力的举措,开展民营企业融资破解行动,开展营商环境提升行动,在全社会营造尊重民营企业家、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随着全国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全国经济发展终于迎来寒冬后的第一个“春天”。新春伊始,奔跑开局,春节假期后,各地“拉满弓”“上满弦”,全力以赴拼发展,全面开展提升营商环境行动,目前,新兴经济体实力将加速崛起,全国各地特别是县委县政府纷纷对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作出部署,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

    首先,深刻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相关精神和决策部署,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和关键支撑,优化营商环境,力争推动营商环境实现大幅提升,高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要清醒认识营商环境存在的短板与不足,必须拿出直面问题的决心和勇气,努力做到服务企业群众“零距离”、办事效率“零延误”、项目入驻“零障碍”、生产经营“零干扰”,以高质量的营商环境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保驾护航。

    要紧盯目标任务,全力推动各地营商环境大提升大变样。新时代面对新形势,要切实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发展的“生命线”来抓,坚决树立起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需求导向和效率导向,营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开放包容的市场环境、优质一流的要素环境、开放务实的人才环境、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积极向上的政商环境、宜居宜业的城市环境等有利于集聚更多先进生产力、生产要素的营商环境。

    要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各级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强化责任部门营商环境考核,将各项指标分解到各责任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本部门第一责任人,细化量化考核指标,落实“人头对人头”工作机制,明确责任人员、压实责任,进一步激发各级干部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热情。(作者单位:四川省阿坝州马尔康市大藏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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