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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斯人:党员干部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为人民负责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微斯人  日期:2023/7/17 字体: [大][中][小]

    2021年春,一段发生在广西桂林毛竹山村的对话刷屏网络——“总书记,您平时这么忙,还来看我们,真的感谢您。”“我忙就是忙这些事,‘国之大者’就是人民的幸福生活。”平实的话语,彰显为民初心。中国共产党是什么、要干什么,内心无比笃定。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坚持实干担当,对历史负责。

    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牢记初心使命,对人民负责。“‘好县’的标准是什么?”习近平同志在正定工作时提出这样的问题。当时,正定每年粮食征购7600万斤,是“农业学大寨”先进县。可是粮食交得越多,群众收入越低,正定实际上是个“高产穷县”。习近平同志向上反映情况,争取政策支持。每年粮食征购核减到4800万斤,扩大经济作物种植面积,“一减一加”让农民收入翻了番。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全国上下一心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教育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医疗卫生体系,人民群众的生活更美好、笑容更灿烂。党的二十大闭幕不久,习近平总书记来到河南安阳林州市红旗渠纪念馆。上世纪60年代,当地党员干部群众逢山凿洞、遇沟架桥、艰苦鏖战,修成这座“人工天河”。没有老一辈人拼命地干,没有他们付出的鲜血乃至生命,就没有今天的幸福生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大家都应该来看看”。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只有党性强、信念坚,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才能确保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就要苦干实干,既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又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现实中,有的党员干部热衷“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实则成了“劣绩”、毁了形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要搞急功近利的政绩工程”。循道而行,功成事遂。不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向深入,我们一定能创造出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实绩。(作者单位:四川省阿坝州马尔康市大藏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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