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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桥司法所“五好”工作法 引领司法行政新示范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张春涛、向凌薇  日期:2023/4/6 字体: [大][中][小]

    中桥司法所聚力聚焦“普法宣传主阵地、法律服务主战场、调解工作大平台、矫正帮教新高地、政府法务总顾问”五大重点工作任务,全面提升中桥街道和广福街道司法行政业务水平。以根植“枫桥经验”精髓和元素为基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提升基层法治水平,创新特殊人群管理,多元化解基层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形成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枫桥式”示范。

    当好“宣传员”,大力推进普法宣传。实施“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加大对社区干部、网格员、人民调解员等普法工作者的培训力度,培训《四川省行政调解暂行办法》《民法典》等和人民群众切身相关的法律知识。所辖每个社区至少5名“法律明白人”。打造了承平盛世法治打卡点、官盛春天法治广场、解放社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点,多形式开展法治宣传,今年开展集中法治宣传7次,宣传人数3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

    建好规范阵地,打造过硬队伍。按照司法部要求,中桥司法所升级改造全面完成,室内面积200余平方米。建立了调解室、矫正宣告室、档案室、远程视频会见室、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等规范平台,功能区域规划明确,各种办公设备配套齐全。配备3名工作人员,其中司法所负责人(政法专项编制)1名,社区矫正工作者2名。

    用好“顾问”,健全法律服务网络。“一社区一法律顾问”达到全覆盖,法律顾问为街道办重大事项或重大合同把关,积极建言献策,当好法律参谋;定时到街道为居民集中开展法律咨询、普法宣传,建立法律服务微信群,随时在线解答法律咨询。司法所与律师事务所有效衔接,实现线上、线下法律服务畅通。

    管好“对象”,积极探索特殊人群管理。严格监管社区矫正对象,积极开展“五个一”工作模式,即为每名矫正对象建立一个矫正小组、一对一定制矫正方案、每天信息化核查签到、一周一次思想汇报、一月一次见面报到,为保证社区矫正效果、实地走访家属、邻居、同事以及所在社区,全方面了解社区矫正人员的现实表现。与中桥、广福街道办政法委书记会面交流社区在矫正工作中的作用,组织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网格员、矫正对象等人员开展教育培训会,努力做到程序规范、管控有力、教育到位。

    选好“调解员”,及时调处矛盾纠纷。街道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现有2个街道调委会和2个驻公安派出所调解室。配备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法律知识的专职人民调解员6名,同时引入网格员参与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结构;采取“调普结合”新举措,将调解与开展普法教育工作良好结合,在每一次的矛盾纠纷调解过程中,开展普法宣传,增强调解效果;充分发挥调解相关部门职能作用,真正形成合力,增强调解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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