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26上午,家住舒城县南港镇缸窑村的社区矫正对象章某在其家人的陪同下来到南港司法所报到,司法所工作人员为他办理了入矫相关手续。
2023年4月,章某因交通肇事罪,被舒城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接受为期1年的社区矫正。
在签订了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文书之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对章某进行了入矫谈话,期望他珍惜来之不易的机会,在矫正期内自觉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服从司法所的日常监管,好好做人做事,努力通过矫正期的矫正改造,矫正期满能顺利回归社会;同时要求他的家人积极配合司法所做好其日常监管工作,确保社区矫正的质量和效果。
章某本人及其家人均表示无条件服从司法所的教育和监管,好好做人做事,努力通过矫正期的教育改造顺利回归家庭和社会。
目前南港司法所共有在矫社区服刑人员25人,均严格按照社区矫正相关规定进行教育和矫治。(舒城县南港司法所)